2011年07月26日 人民网报道:
根据铁道部有关规定,此次赔偿标准是执行以17.2万元为基数再加上20万元保险理赔总共37.2万元,这个基数是固定不变的;另外还加上遇难者家属交通费、埋葬费、家属赡养费等共计不超过45万元;事发后在短时间接受谈判并签订协议的可视情况酌情予以数万元奖励。
先是掩埋车体,理由是‘便于抢险’这根本说不通的理由。接着,又出来‘铁道部否认因领导返京推迟事故分析会’,2岁小女孩伊伊被救,又被说成“这只能说是生命的奇迹”,还有“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这是本博主早上看到的,随后又看到了“否认集体火化”现在又看到了这个“早签协议有奖”
一个比一个更荒唐,一边是死难者家属的痛不欲生,一边是责任者的荒唐举措。
别的且不说,就说这个“早签协议有奖”吧。为什么要设这个奖项呢?是想草草收场,还是想安慰那些可怜的家属?
这是一起惨案,与任何带有喜气成分的奖项都无关!
要允许人家多哭一阵子,即使提了什么要求也是可以理解的。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五十万,还是多出五十万的那一点奖?那么多的家庭被猝不及防地罩上了黑纱,凭什么要人家猝不及防地摘下来,并笑嘻嘻地去领奖?
因何设奖?
奖从何来?
谁有心肠发奖,谁又有心情领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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