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客至》的颔联
(2011-06-25 17: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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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客至》的颔联
《语文学习》2010年第6期
《语文学习》2009年第11期刊发了谭志永老师的大作《正视个体差异
我们先来看两位学生如此“切分”的主要理由。第一位学生说:“……再加上首联春雨绵绵,房舍南北都涨满了水,天气不好,交通又不便,诗人便由此断定不会有人来,也懒得去扫路,这与首联所写的孤独、苦闷的生活情形相一致,所以第三句是承前的……”此中的“天气不好”显为想当然——崔县令拜访诗人为何就不能选择一个大晴天?撇开这些细枝末节不说,按这位同学的理解,第三句暗含了诗人的“孤独、苦闷”之情当确凿无疑。明乎此,我们再看第二位同学的理解:“教材上的话按互文理解,显得很别扭:好像诗人是知道了客人要来才扫路的,这不利于表现诗人的惊喜之情;如果诗人不知道客人会来,是客人来了之后才扫路的,那么,扫路岂不变成了讨好客人的行为了吗?这样会显得彼此生分,根本不亲密。而且客人来了才扫路,这也不符合待客之道。”此中可是说得十分明确——第三句“表现诗人的惊喜之情”;这与前一位同学所说的“孤独、苦闷”之情是不是明显矛盾?而谭老师竟对这两个“矛盾”之说均予以“肯定”!还想顺便提及的是,客人突然造访,若诗人真的“扫路”,这并非“讨好”,而是“尊重”,恰是一种“古今一也”的“待客之道”——杜甫《晚晴吴郎见过北舍》中即有“竹杖交头拄,柴扉扫径开”之语以“喜其过”(仇兆鳌《杜诗详注》1763页,中华书局1979年10月第1版);笔者每次回农村老家做客,主人均擦净桌椅再请坐、上茶亦类此。学生不知尚可理解,老师却不予以矫正,就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了!
笔者甚至还认为,在这一“教学片断”中,谭老师不仅没有“引导”之功,反而有“误导”之失;因为第一个学生“我觉得颔联的两句话,不是引起下文”云云,即明显有违律诗常识。此时,倘若谭老师不是鼓励其言说,而是察而纠之,则其后漏洞多多的伪“对话”也就可以随之而避免。
众所周知,律诗章法(结构方法或法则)有“起承转合”之说,元代杨载《诗法家数》“律诗要法”一节中,曾如是阐述“起承转合”:
破题:或对景兴起,或比起,或引事起,或就题起。要突兀高远,如狂风卷浪,势欲滔天。
颔联:或写意,或写景,或书事、用事引证。此联要接破题,要如骊龙之珠,抱而不脱。
颈联:或写意,写景,书事引证,与前联之意相应,相避。要变化,如疾雷破山,观者惊愕。
结句:或就题结,或开一步,或激前联之意,必放一句作散场,如剡溪之棹,自去自回,言有尽而意无穷。
此中“破题”即“首联”、“结句”即“尾联”。对这节“诗话”,蔡义江先生在其大作《律诗的章法》(《文史知识》2001年第2期)中有极为详尽的精彩解说,有兴趣的读者不妨翻阅;在此,笔者只引述与本文主旨相关的几个意思:第一,律诗共四联,每联两句之意关联至密甚而密不可分,故说诗者才会多以四联而非八句言说。第二,“颔”即下巴,本为头(首)的一部分,以此名之第二联,即表明了它与首联密不可分的关系;“承”即继承、承接,颔联既然是承上而来,与首联紧相连接,自意味着这两联结合得越紧密越好,故杨载用“骊龙之珠(骊龙颔下有珠),抱而不脱”来作比。第三,前两联这种密切关系,有时会被高手灵活运用,使前四句完全融合成为一体——不但起承关系变得难以捉摸,甚至连“破题”的任务也不完全由首联来担任,倒像是转交给了颔联;对此,蔡先生即以《客至》为例分析道:题为《客至》,而首联却说“鸥至”,恰恰是“罕有客至”,这至多是从反面点题,所以颔联也很难说承“群鸥日日来”而发挥的;但诗意却又非常连贯,因为“花径”未扫句暗中紧承了“罕有客至”之意,故到第四句说到题目“客至”,已同时强调了这位“稀客”到来之难得。明乎此,我们似也就能明确:学生的“颔联的两句话,不是引起下文,而是承上启下”,老师的“一分为二”、“切分不一样,意思也会不同”云云,都是不明律诗章法的外行话!还想顺便指出的是,《李杜诗五首》文后练习第2题有云:“律诗的基本章法是:四句为一层,前后共两层。”这也十分明白地告诉我们:颔联与首联关系紧密,它之功用本非“引起下文”,自不会半“承上”半“启下”,如此,也就不必更不能对其予以“切分”!亦不知谭老师及其学生为何对此竟视而不见?
最后,我们再说说《客至》的颔联。此诗题下原有作者自注:“喜崔明府相过。”这便意味着,题中“客”并非泛称,而是特指“崔明府”。而在“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一联中,“君”即题中“客”亦即指“崔明府”当毋庸置疑;至于与“君”形成对文的“客”,是特指还是泛称,前引蔡义江先生大作中未作细析,课本按互文作注自意味它是泛称,谭文则不加分辨左右摇摆。而在笔者看来,这个“客”与题中“客”同义,亦特指“崔明府”。
为写作本文,笔者利用假日又翻检了一遍仇兆鳌的《杜诗详注》。据笔者统计,杜甫写有于家中接待客人的诗作共18首,除《王十五司马出郭相访遗营草堂资》(作于上元元年)、《北邻》(上元元年,诗中有“时来访老疾,步屟到蓬蒿”句,故置于此)、《徐九少尹见过》(上元二年)、《严公仲夏枉驾草堂兼携酒馔》(宝应元年)、《孟仓曹步趾领新酒酱二物满器见遗老夫》(大历二年)、《晚晴吴郎见过北舍》(大历二年)6首文、题均不含“客”外,其余12首或文中有“客”,或文中题中皆有“客”:
1、《夏日李公见访》:“清风左右至,客意已惊秋。”(天宝末年)
2、《南邻》:“惯看宾客儿童喜,得食阶除鸟雀驯。”(上元元年)
3、《王竟携酒高亦同过》:“故人能领客,携酒重相看。”(上元二年)
4、《魏十四侍御就敝庐相别》:“有客骑骢马,江边问草堂。”(宝应元年)
5、《太子张舍人遗织成褥段》:“客从西北来,遗我翠织成。……领客珍重意,顾我非公卿。……振我粗席尘,愧客茹藜羹。”(广德二年)
6、《醉为马坠诸公携酒相看》:“甫也诸侯老宾客,罢酒酣歌拓金戟。”(作于夔州,年次难考)
7、《巫峡敝庐奉赠侍御四舅别之澧朗》:“寄语桃源客,人今出处同。”(大历二年)
8、《柳司马至》:“有客归三峡,相过问两京。”(大历二年)
9、《有客》:“有客过茅宇,呼儿正葛巾。”(上元元年)
10、《宾至》:“竟日淹留佳客坐,百年粗粝腐儒餐。”(上元元年;因宾、客同义,故置于此)
11、《客至》:“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上元二年)
12、《过客相寻》:“地幽忘盥栉,客至罢琴书。”(大历二年)
前8例文中“客”,除例6指称诗人自己外——《杜诗详注》:“诸侯宾客,对柏中丞言。”(1590页)——余7例均指称来访之人,他们依次是诗题中的李公、南邻、高(即诗人高适,此前杜甫有《王十七侍御抡许携酒至草堂奉寄此诗便请邀高三十五使君同到》一诗相邀)、魏十四、张舍人、四舅(仇兆鳌引黄生《唐诗摘抄》云:“桃源在朗州,故有末二语。”1681页)、柳司马。9、10、12例中,文中“客”即题中“客(宾)”当毋庸置疑。这是否意味着,在杜甫的用词习惯中,待客诗作中的“客”均为特指——除诗人自指外均特指来访的客人?明乎此,我们也就有足够的理由将《客至》中的“客”理解为特指“崔明府”;不者,题中“客”为特指,文中“客”却泛称,这种一词二义、“文不对题”之用法,在杜甫同类诗作中,便属无他例可证的“孤例”!
而更为关键的还在于,若将文中“客”理解为泛称,则“花径不曾缘客扫”一句便难以索解:如前所示,《客至》作于上元二年,而诗人于上元元年即定居于浣花溪畔的草堂,近一年间,诗人至少接待过“某客”(《有客》)、“某宾”(《宾至》)、“北邻”、“南邻”4位客人;如按谭文解作“(过去),花间小路不曾因会有客人到来而打扫”,则明显与事实不合!《唐诗鉴赏辞典》释此语为“前句不仅说客不常来,还有不轻易延客意”,显然是将“不曾”偷换为“不常”了——之所以偷换,当是认识到了近一年“不曾”迎客的不合常理!与此相反,如将文中“客”理解为特指,则不仅文题相应,诗意亦豁然贯通:首联说“鸥至”,反面点题。颔联紧承首联,既点“客至”题意,又见诗人之喜:三句说此前崔明府“不曾”来过草堂(我不曾因为你而打扫过花径),此为第一次光临,四句说既有了这第一次,日后即不妨再来(从今天开始我一直会为你敞开着蓬门)【注】;这种与“客”谈话的口吻,既见客人突至主人之喜不自胜,更见主客二人友情之深厚。颈联、尾联仍用说话口吻叙写以薄酒待客、呼邻翁对饮,极显率真!诚如黄生所评:“上四,客至,有空谷足音之喜。下四,留客,见村家真率之趣。前借鸥鸟引端,后将邻翁陪结,一时宾主忘机,亦可见矣。”(引自《杜诗详注》793页)
故而,笔者虽同意谭老师及其学生之说——颔联二句不能解作“花径不曾缘客扫,今始为君扫;蓬门不曾为客开,今始为君开”;但理由却完全不同:因为“客”“君”均特指崔明府,如按互文作解,既与诗人曾多次于家中迎客之事实不合,又有叠床架屋之病,且犯了诗家之大忌——“合掌”!一孔之见,亦不知读者诸君以为然否?
【注释】杜甫同类诗作中,多有盼访客再来之例,如“不嫌野外无供给,乘兴还来看药栏”(《宾至》)、“何当看花蕊,欲发照江梅”(《徐九少尹见过》)、“明日重阳酒,相迎自酦醅”(《晚晴吴郎见过北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