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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1948年的法币购买力(转自SC,原作者诺公公)

(2011-12-11 08: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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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法币购买力
1937年抗日战争前夕,法币发行总额还不过14亿余元,在八年抗战期间,
国民党政府利用法币不断扩大发行量来垄断全国经济,搜刮人民财富,兼以国土大幅度沦陷,
税收骤减,一切军政费开支,惟依赖发行钞票。到1945年8月日本投降前夕,
法币的发行额已达到5569亿元,为抗战初期的360倍。
1946年7月,国共和谈破裂,全面内战爆发。国民党军费开支浩大,
政府财政实际收入只占预算的15%,于是猛增法币的发行量,以期平衡财政赤字。
  
黄金和外汇迅速消耗和外流。由于法币已经根本不能保值,所以在1947年2月,
出现了抢购黄金美钞的风潮。到1947年4月,在短短的半年多时间里,法币发行额又陡增至16万亿元。
  
1946年9月外汇牌价:1美金=3000元法币;
半年后即1947年2月牌价:1美金=1万元法币;
再过3个月即1947年5月4日牌价:1美金=3万元法币。
根据《大众晚报》1947年7月30日的资料,
在不同的年代100元法币能够买到:
1937年两头大牛,
1938年一头大牛一头小牛,
1939年一头大牛,1940年一头小牛,
1941年一头猪,1942年一条火腿,
1943年一只母鸡,1944年半只母鸡,
1945年一条鱼,
1946年一个蛋,
1947年一只煤球或三分之一根油条,
1948年4粒大米。
  
(引自《当代中国的职工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第9-10页,及《通货膨胀简论》,
参看《中国物价史》第432页。)
  
随着打内战庞大军费开支造成的财政困境,随着国民党军队的节节败退,
1947年底,物价上涨速度为法币通货膨胀速度的3.5倍,1948年8月增大到10倍。
  
法币在市面上的流通量,从1945年8月的5000多亿元,猛升到1947年11月的34万亿元,
再猛升到1948年6月的250万亿元;在接下来的一个半月里,更猛增到604万亿元,
为抗战前的47万倍。这时甚至出现了500万元票面的大钞。
由此物价暴涨,达到抗战初期的493倍。
在上海,1948年6月吃一块大饼要3万元,甚至乞丐也不愿收千元以下的法币。
当时的物价,据有人日记,1948年金圆券发行前夕的8月13日,
在上海理发一次为240万元,购茶叶一斤约80万元,买毛巾袋一件,120万元。
  
1947-1948年,黄金、美钞、物价轮番狂涨,法币不可避免最后崩溃。
  
按法币计算的最低生活费
  
1946年2月20日,国民党控制的报纸《前线日报》发表了一篇报道,
根据社会调查的结果,
认为当时上海等城市一个五口之家最低生活费为法币156000元
(购买力大约合抗战前法币50元,今人民币1500元)。
  
当时计算出这个最低生活费的根据是:
每月一个五口之家,
需要消耗大米1石2斗价2万元,
煤球4担2万元,
柴一担3000元,
油10市斤5000元,
蔬菜和副食品每天1500元、每月45000元,
车力(交通费)每月33000元,
房租、医疗费等3万元,共计法币156000元。
  
1946年初,法币100元约合今日人民币1元。此后通货膨胀加剧,法币继续贬值。
1946年夏季大米涨到每石4.27万元(法币),合每市斤267元;
黄豆每市斤200多元,豆油每市斤800多元,菜油每市斤700元;
猪肉每市斤1300元,白糖每市斤1100元,酱油每市斤362元,食盐每市斤160元;
豆腐(每4块)71元;白酒每市斤800元,黄酒每市斤400多元;
士林布匹每市尺1100元,龙头细布每市尺700多元。
上海等城市一个五口之家最低生活费约为法币30万元。
  
1946年夏季,法币200元约合今日人民币1元。
  
法币不断贬值,在金融市场上已经丧失信誉,
大笔交易通常采用“黄白绿”即金条、银洋、美钞(黄的是金,白的是银,绿色的是美元)。
一根金条为十两,一两黄金相当于大约100银圆,一块银圆的购买力大约合今人民币30元。
也就是说,一根金条的价值大约合今人民币3万元。
1947年
  
1947年夏季大米涨价到每石36.9万元(法币),合每市斤2300元;
黄豆也是每市斤2300元,豆油每市斤9000多元,菜油每市斤8000元;
猪肉每市斤9500元,白糖每市斤6300元,酱油每市斤2800元,
食盐每市斤1300元;豆腐(每4块)6000元;白酒每市斤7900元,
黄酒每市斤4000元;士林布每尺9900元,龙头细布每尺6600元,
都飞涨到前一年夏季的9-10倍。上海等城市一个五口之家最低生活费约为法币270-300万元。
1947年夏季,法币1800-2000元的购买力,约合今人民币1元。
1948年物价继续大幅度飞涨。
1948上半年大米售价平均每石1445万元(法币),合每市斤9万元;
黄豆每市斤9万元,豆油每市斤44万元,菜油每市斤36万元;
猪肉每市斤35万元,白糖每市斤23万元,酱油每市斤13万元,
食盐每市斤7万元;豆腐(每4块)3万元;白酒每市斤25万元,
黄酒每市斤13万元;士林布匹每尺18.5万元,龙头细布每尺28万元。
由此可见,1948年1到8月之间,法币又大为贬值,5-6万元才合今人民币1元。
  
国民政府的财政陷入绝境
  
1948年1月,国民政府公布公教人员待遇调整办法,
按照三个月调整一次的“生活指数”发薪,如1948年1-3月份的生活指数达115000倍,
薪金最高的教授实领薪金1000万余元,只够买五袋(220斤)面粉。
从4月起,虽然月月“调整”生活指数,实际收入还是直线下降。
  
特别在1948年1月后,政府取消公教人员配售面粉办法,同时滥发十万元票额的大钞票,
人民生活更陷于绝境。
1948年4月,低级职工的薪金在100-380万元之间,
而照当时物价,一天买两斤玉米面(每斤23000元),一月就得138万元。
即使这些微薄薪金,还不能保证按时发给而经常拖欠。
工友们在此极度贫困和饥寒交迫的窘境中,
联合声明:“现在百物飞腾米珠薪桂之际,每月所入甚微,无法维持生活,
况家有老少数口难得一饱。又值严冬季节,身上无衣,腹内无食,勤务甚虞……”迫切要求提高待遇。

1937-1948年的法币购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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