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回想起电影,印象全无,只依稀记得漂亮的苔丝的几个镜头——收割小麦后利用午休时间给婴儿喂奶、在奶牛场里挤牛奶、个人穿着长裙在空旷的山里走路。
目前能有时间、能有耐心的阅读原著,真是件幸福的事情,更有幸读到了吴笛先生的译本,语言生动流畅,展现了译者深厚的文学功底。
《苔丝》作者是托马斯·哈代(1840~1928),出生在英国西南部的乡村,父亲是泥瓦匠,他受其父影响而学习建筑,但又爱好写作,最终以写作为生,并成了英国著名的诗人、小说家。哈代一生共发表了近20部长篇小说,最具有代表的作品就是《德伯家的苔丝》。他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了一个纯朴美丽的少女苔丝的形象。人们认为,“这部小说的巨大力度,就在于苔丝的典型性格”。苔丝是哈代在人物塑造方面的高峰。这个形象被刻画的极为成功,性格也鲜明丰满,在精神生活、思想感情、外部肖像等方面,都写的栩栩如生,令人叹服,成为世界文学画廊中最优美迷人的女性形象之一。著名评论家欧文·豪甚至认为,“苔丝是文明世界的最伟大的成功”,“是哈代对人类世界的最伟大的贡献”。
书中对自然景物的描写达到了极致,表现了哈代运用绘画艺术的大家手笔,既有气魄宏伟的巨幅风景画,也有精工细作的静物小品。 景物取材虽来自大自然的景色,然而作为风景的风景实际上已经不再存在,它们已成为一个个的背景,反映和协调着人物的情感和经历(景人合一,情寄托于景)。他再现的大自然,无论是一草、一木、一花,还是一朵云彩、一片田野,采用的不是照相师的再现手法,而是画的方法。借助色彩、光线、线条等绘画艺术手段,着力探索天空和地面的色彩关系,让读者并不是直接由眼睛,而是用想象力去发现。
小说《苔丝》主要内容:
乡村小贩约翰·德贝菲尔带着一家九口靠卖杂货谋生。一位牧师告诉约翰,他是当地有名望家族的后裔,这使其信以为真。约翰异想天开的要大女儿苔丝到附近一个有钱的德伯维尔老太那里去认“本家”,幻想借此摆脱经济上的困境。老太的儿子亚雷克眼见苔丝长得漂亮,便假装好心让苔丝到他家养鸡。在一个深夜,亚雷克将苔丝骗至密林,并趁机奸污了她。失身的苔丝带着身体和心灵的双重创伤回到了父母身边,她竟发现自己怀孕了;苔丝的孩子生下后不久就夭析(但苔丝在麦场喂过奶),痛苦不堪的苔丝决心改换环境,她来到一家牛奶厂做挤奶工。在这里,苔丝认识了安其·克莱尔。安其出生于富有的牧师家庭,他舍弃富贵而甘愿来到这里学习养牛的本领,以求自立。在劳动中,安其和苔丝互生情愫。为了苔丝,安其甚至拒绝了父亲为他选择的一桩门当户对的婚事。苔丝十分喜欢安其,却又为自己曾失身于人而自卑不已,但强烈的爱终于战胜了自己的内心(她妈妈写信鼓励其隐瞒真相),苔丝选择埋葬过去和安其结婚;新婚之夜,安其竟向苔丝坦白自己失足的过去(和一名荡妇鬼混过两天),苔丝高兴的原谅了丈夫。苔丝也向安其坦白过去,谁料安其不仅没有原谅她,反而只身前往巴西谋生。绝望的苔丝回到了家,为了家人的生活,她只能出外打工。贫困交加的苔丝去安其父母家打听消息,却在半路偶遇曾毁掉自己贞操的亚雷克。亚雷克转行做了牧师,他纠缠着苔丝要娶其为妻。为了摆脱亚雷克的骚扰,苔丝给丈夫安其写信,请他回来保护自己;苔丝父亲突然病逝,租住的房子被人收回,全家人的生活陷入苦难。亚雷克乘虚而入,用金钱解救了苔丝一家,并占有了苔丝。病魔缠身的安其终于从巴西回到家里,他看到了苔丝给自己写的诀别信。深爱苔丝的安其决定找回爱妻。安其的出现,让苔丝从浑浑噩噩的生活中清醒,她杀死了亚雷克,选择和安其一起逃亡。
二人在荒野中度过了最后的欢愉(大概有一个星期时间),在一个清晨,苔丝被捕,最终被行刑。安其遵照苔丝的遗愿,娶了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生活。
必须摘抄小时候常说的“好词好句”了,以便后期欣赏
——从这儿的高出看下去,栽成树篱的一排排灌木好像是由绿线编织的网,铺在浅绿色的草地上。下方倦怠的大气染上了一片蔚蓝,就连艺术家称作中景的部分也带有那种色彩,而远处的地平线上却呈现出最深沉的蓝色。可耕的土地数量不多,面积有限。除了很少的一部分外,整个景色就是辽阔的草地和茂密的树林,大山抱着小山,深谷套着浅谷,这就是布莱克莫山谷。
——她们每个人不用阳光照射,身上都已经热烘烘的了,每个人都有供自己心灵取暖的私人小太阳,每个姑娘都依然怀着某种梦幻、某种情感、某种爱好,至少是某种渺茫、朦胧的希望,因为希望总是存在的,虽然也许正在化为泡影。因此,她们大家全都高高兴兴,并且好些人还喜气洋洋(描写玛洛特村游行会上的姑娘们)
——于是母女们一起走着,苔丝的左边和右边各有一个孩子,拉着她的手,不时的若有所思地朝她看一眼,仿佛是看即将去干一番大事的伟人,母亲带着最小的孩子走在后面,这么一群人构成了一幅奇特的画面:前面是诚实的美丽,两侧是天真无知,后面跟着的是单纯的虚荣。(苔丝第一次出门去拜访冒牌的德伯维尔家族本家富婆)
——这是八月里的雾气蒙蒙的日出时分。夜间那格外浓密的雾气,现在被暖烘烘的太阳一照,纷纷瓦解,缩成一团一团,躲进低谷和密林深处,在那儿等着被阳光晒得无影无踪。由于雾气的缘故,太阳有了一种奇特的情绪。这个发光的物体有着金色的头发、温柔的目光,神采奕奕,犹如上帝,他朝气蓬勃,目光热切地凝望着趣味横生的大地。(描写雾气散后的太阳)
——这个不请自来的哀愁(苔丝给婴儿取的教名)就这样离开人间了,他是个贸然闯入的人物,是不尊重社会法则的、伤风败俗的“自然”送来的一件劣质礼物。这个弃儿,还不知什么是一年,什么是一个世纪,对他来说,永恒的时光只不过是几天的事,一间农舍就是一个宇宙,一个礼拜的天候就是四季的气象,短暂的婴儿生活就是整个人生的体验,吸奶的本领就是人类的知识。
——富润河则像指给福音信徒的生命之河一样清澈纯净,水流像天上的行云一样湍急,在满是卵石的浅水处,还整天对着蓝天淙淙地欢唱。(描写富润河水)
——苔丝不禁自问:女人的贞操真是一次失去就永远失去了吗?她若是能够把过去的事情遮掩起来,那么她就会证明这句话是不足信的。一切有机体都有复原的能力,这一规律为什么偏偏不适用于处女的贞操呢?
——“要想灵魂出壳,做起来非常容易。”苔丝接着说,“夜间,躺在草地上,眼睛直瞪瞪地盯着天上一颗又大又亮的星星,你若是全身心地盯着,很快就会发现,你已经远离自己的肉体,离开成千上万里了,这事儿全是自然而然地发生的。”
——经验在于阅历的深浅,而不在于年龄的大小。苔丝过去肉体上的摧残,就是她现在精神上的收获。
——黎明时分的半明半暗的朦胧色调,有别于黄昏时分的半明半暗的朦胧色调,尽管它们的阴暗程度也许差不多。在黎明的朦胧中,似乎光明是活跃的,黑暗是被动的,而在黄昏的朦胧中,黑暗显得活跃,渐渐增强,光明则相反,显得昏昏欲睡了。
——她周身洋溢着诗意,她的一举一动都是诗。她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
——安其认识到,一个社会阶层里的聪明贤惠的女子,和另一个社会阶层里的聪明贤惠的女子相比,两者之间没有本质上差别,而同一个社会阶层里的聪明贤惠的女子与愚蠢丑恶的女子之间,才有着真正本质上的差别(作者认为真善美不分阶层)。
——人人都知道,人靠衣裳马靠鞍。一个乡下姑娘,若是穿着朴素的衣装就能给人好感,那么,她要是穿上了时髦的服装,再仔细的打扮一下,就会变成令人惊讶、大放光彩的美女了。同样,参加深夜聚会的美女,如果穿上农妇的外罩,在一个沉闷的日子,站在一片单调的萝卜地里,那么,就会是令人遗憾的形象了。直到现在,安其都从未估量到苔丝面容和身段方面的艺术性。
——安其说苔丝是无知无识的农村妇女时,苔丝怒说:“农村人是我的身份,而不是我的天性!”
——还有一点,那就是近距离的人常常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距离近,一切都清清楚楚、暴露无遗了,而身在远处的人,由于形体朦胧而处于优势,连身上的污点也被距离变成了艺术上的美点(这就是距离产生美的最佳解释了)
——面对亚雷克的好言相劝,苔丝按捺不住怒火。说道:“你,还有你们那号人,在人世间拿我这样的人开心取乐,让我伤透了心,受够了罪,可你呢,作孽作够了,开心开够了,就想着变换花样,皈依宗教,准备着以后去享天国之福了,想得多美啊!真不害臊!我不相信你——我讨厌你说的话!”
——萝卜被拔掉以后,大块的空地就变成一片褐色了,在这褐色的大片土地上,又开始出现了许多狭长的深褐色的细条,渐渐地变得像丝带那么窄。在每条带子的边上,都有一个十条腿的东西在不慌不忙地爬动着,从田地的这一头一直爬到田地的那一头。原来这是一个人驾着两匹马,用犁在翻耕收拾干净了的土地,以便春季播种。
——父亲对儿子娶妻的讨论,由反驳、规劝到恳求,但儿子还是坚持己见。
——安其母亲说苔丝是土里土气的丫头时,安其说:土里土气的丫头!嗨,我们全都是土地的儿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