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则消息,15岁少年汤奕不幸身患白血病,他的弟弟配型与他不完全相合,于是父母决定再生一个孩子,用孩子的脐带血来做移植,这种做法可取吗?
以专业的角度来看这样做是非常不可取的,其一:远水解不了近渴。孕育一个新生命需要近10个月的时间,在此期间病人为了等待移植,以每1-2月化疗一次计算的话,则需要多接受5-10次化疗,多花钱、多遭罪,疾病还可能复发从而失去最佳移植机会。此外,化疗药对某些脏器的毒性会随着化疗次数的增多而累加从而造成不可逆的损害,这会增加以后移植的风险;其二:可用上的机会太少。新生的孩子理论上只有四分之一的机会与患者相同,且脐带血细胞数量少,若冷冻后复苏活力欠佳,则会增加植入失败的危险。且脐带血移植后患者今后没有接受供者淋巴细胞输注治疗的可能,因此,不适合于有高危复发倾向的患者,也就是说再生一个孩子的脐带血能用于移植的机会较小;其三:非血缘或亲缘半相同供者是其次的选择。现在的移植技术已经有很大的发展,如果没有同胞相合的供者,可以到骨髓库寻找非血缘供者,根据道培医院的统计数据,每三个申请中就有一个最终可接受非血缘移植,而且在有经验的移植单位,非血缘移植与同胞相合移植的结果是相似的。即使没有找到非血缘供者,现在的技术也可以采用亲属中HLA配型半相同的供者,如半相同的兄弟姐妹、父母、子女或半相同的亲属。北京道培医院440例半相同移植结果显示急性白血病第一次完全缓解期进行移植的5年无病生存率及总生存率分别为66.4%和70.0%。
要注意把握移植时机。在刚诊断为白血病时,根据白细胞数、染色体及基因标记就可初步判断疾病的预后如何,是否有通过化疗根治的可能;然后进一步观察对第1、2个化疗的反应就基本可以决定是否需要采用移植来治疗。对急性髓性白血病,如果需要移植,目前主张在缓解后尽早进行,过多的强化治疗是不必要的。对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如果需要移植,在缓解后强化4个疗程左右即可移植。而对于难缓解的急淋,一旦缓解应尽早移植。因此,切莫错失移植的最佳时机!
综上所述,用再生一个孩子来救命的做法显然是不可取的。就好比你等米下锅,发现家里没有米,你可以选择以面条或面包充饥,或者先去买米再做饭,而不会选择先种水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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