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能问人家要钱!”——一起意外伤亡事件背后的“以德报德”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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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农妇热心搭载一位老太坐“顺风车”却不幸发生车祸导致老人罹难,愧疚的农妇和家人数次为老太的子女送去医药费、赔偿费,竟一次次被拒绝,老太的子女始终坚持一个“死理儿”:不能让好人做好事,却没了好报。究竟是什么样朴实的情感促使两家人作出“不寻常”的选择?
搭“顺风车”老人遇意外身亡,认“死理儿”家人四拒赔偿
2011年8月13日,是合肥市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磨店社区沿河村村民赶集的日子。当天早晨10时许,农妇刘士圣驾着电动三轮车去临近的肥东县店埠镇购买猪饲料。回家的路上忽然发现不远处路上一老一小在临近正午的大太阳下一步步挪得艰难,眼尖的她很快认出是76岁的李家珍和孙女小敏,于是立即提速追上去,提出顺道捎她们一段,李家珍欣然应允。
走到一个弯度特别大的道口,忽然冒出一个小伙子骑着摩托车飞快从对面驶来,为了躲他,刘士圣猛打了一下方向,结果车子噌就翻了。
就是一瞬间的事情,刘士圣的腿被翻倒的车身牢牢地压住了,李家珍和小敏则被甩在路边,老太太头部被撞得流血不止。慌乱中,刘士圣忘记了自己腿上的伤,赶紧让围拢过来的路人给自己丈夫李道元报个信,要他打120急救电话,送老太太去医院。
经诊断,小敏的伤势较轻,只是受了点皮外伤;刘士圣的大腿受伤也不轻;而李家珍最严重:颅脑出血,次日晚就因伤势严重,加之心脏病复发、肺部感染等症状,撒手人寰。
搭载李家珍是出于好心,没想到好心却办了坏事。万分愧疚的刘士圣和丈夫一致认为,“无论花多少钱都必须补偿”!但令他们万万想不到的是,他们先后四次送治疗费、赔偿费居然都没有送出去!
在李家珍被送往肥东县的医院就诊后,李道元就立即回家取了五千元用作治疗费用,然而这“一送”就被李家珍的儿媳李孝香当场回绝,而李家珍远在东北打工的儿子刘国桥接到妻子电话后第一句话就是:“你没要人家钱吧?可不能问人家要钱!”
随后李家珍先后两次转院,李道元和刘士圣夫妇又接二连三地找到老太家人,表示希望予以赔偿,“至少要负担医疗费用,但他们就是不肯收”!
8月16日,李家珍去世的第二天,李道元夫妇一早带着祭品和厚厚的一叠百元大钞来到对方家中吊唁,坚持要予以经济赔偿,被再次谢绝。
“刘大姐本是出于好意才捎了我婆婆一段路,发生意外又不是她故意的,而且她自己也受了伤,我们怎么能要他们的钱呢?”无论刘士胜和李道元如何坚持,李孝香和丈夫始终不肯收下“赔偿金”。
李家珍老人去世一个月后的9月16日,刘士圣面对着记者眼圈一下就红了:“就在昨天,他们家还卖了稻子给孩子上学,我一见就急了,马上就要回去取钱,他们还是不要啊!”
“既然他们不要,你们为什么一定要坚持给钱呢?”记者问。
“如果不是我好心办坏事,老太太就不会走得这么早。现在他们失去了亲人,损失已经很大了,我还能在乎钱吗?”刘士圣简单地回答道。
“为什么要一再拒绝对方的主动赔偿呢?搁一般人不闹到法院打官司都不错了,至少把医药费收下啊?”记者又问李孝香。
“别人怎么做是别人,我们是我们。人家带我婆婆纯粹是好心,再说出了意外也不是人家的责任,要了钱就等于否认了这一点。我们不能让好人做了好事,却得不到好报。”李孝香说。
通情达理、公序良俗,需要每个人呵护
一个主动做好事,发生不幸后主动担责;一个善良宽容,用最朴实的言行感动着人们。在这两户普通农家人的心里,只有“以德报德”这一最平凡却又最不不凡的人生观。
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磨店社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汪炳章说:“目前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确实存在道德滑坡的现象。这件事情,在过去是很正常的一件事,现在引起广泛热议,背后反映了一些问题。每个人都希望这个社会越来越公平正义,越来越有道德良知,但这个道德良知需要我们每个人去体现。”
李家珍的邻居宁菊红说,李孝香一家做的对,让人佩服。他们看重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而不是金钱。出了这种事,真的不能要对方的钱,否则以后就没有人敢做好人了。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开玉说,近几年来,见义勇为的风险似乎在不断上升,该不该做好事?如何做好事?正是这些问题的存在让这件情理之中的“小事儿”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热点,在感动敬佩之余,我们更需要用司法和道德的双手合力,不断唤起人们对社会救助及伦理道德的反思,让类似的事情越来越多。
王开玉表示,从司法层面讲,必须考虑免除善意救助者的责任。司法有引领公民向善、呵护公序良俗的义务,比如可以借鉴美国相关法律的要求,在紧急状态下,施救者因其无偿的救助行为而给被救助者造成民事损害时,其责任可以依据一定程序予以免除。而从道德层面看,重拾中华民族的尊老传统,弘扬乡亲邻里的淳朴礼让和通情达理这些一直以来的优良社会传统,全体公民都应该付诸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