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打假”恐怕也要有些讲究
(2012-07-07 10: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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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高尔夫 |
原文地址:“打假”恐怕也要有些讲究作者:风尘子
高尔夫打假是必须的——这个显然已经是一个不是问题的问题,好像用不着再多做什么议论。
问题是:如何打假?打假要不要也有些什么讲究?
这个问题是因《高尔夫周刊》前几天组织的一个比赛活动引起的思考。
一方面,周刊高举高尔夫打假的旗帜、倡导净化高尔夫环境之导向无疑是难能可贵、非常可取的,也是值得我们大力赞赏和鼎力支持的;另一方面,就事论事,具体就这件事的处置而言,俺个人认为有不少环节值得讨论讨论。
最初在微博上看到周刊主编的报道,原文是这样的:
高尔夫周刊北京站读者赛,总杆冠军成绩有疑问,我在晚宴现场宣布取消第一名成绩(72),第二名增补为冠军。晚宴后,前冠军提出异议。为了公平起见,雁栖湖高尔夫俱乐部和我们共同组织了一次比赛,“俩总杆冠军”和净杆冠军张廷健一组,共同较量。我们编辑部派俩记者,球场派一名裁判。
俺马上在微博上做了评论,认为这样处置恐怕需要斟酌,因为如果确实是成绩有问题,则按规则该取消成绩就取消成绩,和当事人重新PK完全是两码事,不能这么干的。
随后,又看到了新浪高尔夫频道发布的评论,其中有这么两段:
总杆冠军的产生经历了戏剧性的波折。总杆第一名原本是胡斌,但其72杆的总杆成绩并未得到球童证实,组委会秉持公平正义的原则取消了胡斌的成绩,因此总杆冠军最终由王光宗获得。在颁奖晚宴后,胡斌先生主动找到邀请赛组委会,称自己的成绩是真实的,并向球童讨要说法。
经协商,《高尔夫周刊》决定,于2012年7月4日下午2时在雁栖湖高尔夫俱乐部举办邀请赛补赛暨总杆冠军争霸赛。届时,胡斌将和王光宗将进行18洞总杆PK赛,决出2012年《高尔夫周刊》读者邀请赛北京站的最终冠军。二人争霸赛的赛果将及时公布,敬请期待。
这里面的一些提法似乎有些搞笑,尤其是“其72杆的总杆成绩并未得到球童证实”、“举办邀请赛补赛暨总杆冠军争霸赛”、“决出最终冠军”等,在俺看来是一种近乎儿戏的做法。
高尔夫打假当然没有问题,但至少有几个方面需要考虑。
1、证据要充分
既然是“打假”,前提是首先要确定是“假”;“总杆冠军成绩有疑问”只能说是有“假”的可能,在把这个“疑问”弄清楚之前,不能直接就认定其“假”并贸然“打”之。
什么是“假”?只能从高尔夫规则的角度来认定,而不能靠简单推断;这有点和“球进入水障碍区”的情况类似:能不能按水障碍区方法补救,首先需要确定球是否进入了水障碍区这个事实。
所以,“不可能打出这样的成绩”显然不能作为“假”的依据。
以前甚至还见到过有人以“皮肤不够黑”、“平时就没怎么见过这个人”等为理由来推断“成绩有假”,更是有些贻笑大方——老虎在沙坑中救球要打好几杆、小麦能把球干到隔壁球道去,是不是也有“假”?今后我们对在比赛中获得冠军的人是不是要先检验其皮肤黑白程度、脑门上有没有晒出太阳印、是不是“阴阳手”、是不是用的刀背杆?
这恐怕就不是“高尔夫”了。
此外,也没有哪条规则规定球员的成绩“必须得到球童证实”,除非是经过查证(包括通过球童来查证)确实发现并认定了成绩记录的问题。
由于不了解整个事件的细节,俺自然无法判断周刊这次比赛关于冠军成绩的真实性,从方方面面已经公开的信息也不清楚周刊到底是不是已经明确落实了按规则应该“取消成绩”的事实和证据;目前来看,至少周刊在报道或处置方式上是不严谨的:如果决定取消成绩,便应该在规则的框架下行事(如是不是记分卡不符合要求、是不是某个洞或某几个洞的杆数经查证与实际情况不符、是不是“写”的成绩等),该是怎样就这样,不能只是含含糊糊地以“成绩有疑问”、“成绩没有得到球童的证实”为理由。
2、程序要合法
对于比赛成绩的确认,规则有明确规定:比杆赛中,在比赛结束后不得再撤销、修改或施加处罚,除非是发现球员违反了规则1-3(协商排除规则的运用)、除比赛结束前因不知道自己违规而未加算罚杆外,提交的成绩中任何一个洞的杆数低于实际杆数、比赛结束前就已经知道有必须予以取消资格的违规行为等。
规则同时还明确:比杆赛的所谓“比赛结束”,是指“比赛结果正式公布之后”。
当然,一般的业余赛事活动可能还做不到这么严谨,但必要的程序还是要讲究的,尤其是从赛事组织者的角度而言,因为高尔夫的“公平”是针对所有参赛者,只有对所有参赛者的公平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平。
高尔夫的“假”至少有两类不同性质情况,一是存心作假、存心舞弊——这个当然没什么客气的,属于道德品质范畴的问题,随时都应该打,狠狠地;一是因为不熟悉规则或不懂规则,违规了不知道,没有计算应该计算的违规罚杆——这种情况有所不同,虽然“知晓规则是球员及其球童的责任”,不管懂不懂规则都要承担违规的后果,但这个性质恐怕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假”。
举一个例子:
球在果岭上,推击线上刚好有几根草稍微长得长一点,球员推杆前把草拔掉了,这个洞是5杆完成;但他确实并不知道规则不允许这样做,比杆赛要罚2杆的,所以没有记录这两杆罚杆,这个洞的成绩还是记的5杆(本来应该是7杆)。
如果球员在提交记分卡之前发现或被人举报提出了这个情况且得到了证实,可以更正记分卡上的成绩(改为7杆);如果发现这个情况时已经提交了记分卡,则将被取消资格;如果发现这个情况时比赛已经结束(已经正式公布了成绩),则不会有任何处罚。
所以,比赛组织者在成绩核实和公布的环节需要特别注意严肃性和严谨性,在对成绩存在任何疑问且未经核实之前(甚至还可以包括认为“不可能打这么好”这种情形),不要草草就公布比赛成绩,因为公布了就得算数的,除非出现上述规则规定的可以更改比赛结果的情况。
3、方法要得当
在当事各方都愿意的情况下,再搞PK什么的当然没有问题;但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再PK,这个都已经与“比赛”本身没有任何关系了,更不能用PK的结果重新决定比赛名次。
且不说规则上没有这种搞法,只说PK本身的成绩又能说明什么问题呢?能因为当事人在PK时没有打出“应该有”的成绩而推理其比赛的成绩也“假”么?
一方面,两种情况的环境、氛围、条件等都完全不同,几乎就没有可比性;另一方面,打球的都知道,业余爱好者今天打七十几杆、明天打八十几杆甚至九十几杆一点也不稀奇。也许,“内行”的高手能从当事人在PK过程中的表现来推断其球技水平如何,但到底还是只能算“推断”,不可能以此作为依据来“倒推”人家在前面的比赛中“只能打出多少杆”。
再说了,如果真的要重新决定名次,凭什么就这两个人PK?第三名要是参加,说不定打得比他们更好呢?还有第四名、第五名......,是不是都要一个个再PK一盘?
俺没有任何为作假者辩护的意图,周刊这次比赛活动的获奖者是不是属于作假俺也没有任何发言权,只是就事论事,盼望我们在对待这一类事情时能更“高尔夫”一些。
写这篇博文前犹豫了很久。
俺自己既是周刊的忠实读者,去年以来也一直坚持应邀为周刊的规则专题撰稿,几乎每期一篇,也因此和周刊的编辑部有过一些交流,和主编也有过一面之缘;之所以犹豫,是担心会不会造成某种不必要的误会,以为俺风尘子怎么会与周刊的打假行动唱反调。
看了昨天PK过程中微博上不少关心这个事的球友之议论,还是忍不住想表达一下个人的观点,出发点也是希望别一不小心把好事搞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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