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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其所爱,必其所知;惟知之深,故爱之切

(2011-06-12 22:19:10)
标签:

钱穆

历史

杂谈

钱穆《国史大纲》:前言

 

凡读本书请先具下列诸信念:
  
一、当信任何一国之国民,尤其是自称知识在水平线以上之国民,对其本国已往历史,应该略有所知。否则最多只算一有知识的人,不能算一有知识的国民
  
二、所谓对其本国已往历史略有所知者,尤必附随一种对其本国已往历史之温情与敬意。否则只算知道了一些外国史,不得云对本国史有知识。
  
三、所谓对其本国已往历史有一种温情与敬意者,至少不会对其本国历史抱一种偏激的虚无主义,(即视本国已往历史为无一点有价值,亦无一处足以使彼满意。)亦至少不会感到现在我们是站在已往历史最高之顶点,此乃一种浅薄狂妄的进化观。而将我们当身种种罪恶与弱点,一切诿卸于古人。此乃一种似是而非之文化自谴。
  
四、当信每一国家必待其国民具备上列诸条件者比较渐多,其国家乃再有向前发展之希望。否则其所改进,等于一个被征服国或次殖民地之改进,对其自身国家不发生关系。换言之,此种改进,无异是一种变相的文化征服,乃其文化自身之萎缩与消灭,并非其文化自身之转变与发皇。

   人类常情,必先“认识”乃生“感情”。人最亲者父母,其次兄弟、夫妇乃至朋友。凡其所爱,必其所知。人惟为其所爱而奋战牺牲。人亦惟爱其所崇重,人亦惟崇重其所认识与了知。求人之敬事上帝,必先使知有上帝之存在,不啻当面观体焉,又必使熟知上帝之所以为上帝者,而后其敬事上帝之心油然而生。人之于国家民族亦然。惟人事上帝本乎信仰,爱国家民族则由乎知识,此其异耳。人之父母,不必为世界最崇高之人物;人之所爱,不必为世界最美之典型,而无害其为父母,为所爱者。惟知之深,故爱之切。若一民族对其已往历史无所了知,此必为无文化之民族。此民族中之分子,对其民族,必无甚深之爱,必不能为其民族真奋战而牺牲,此民族终将无争存于并世之力量。今国人方蔑弃其本国已往之历史,以为无足重视;既已对其民族已往文化,懵无所知,而犹空呼爱国。此其为爱,仅当于一种商业之爱,如农人之爱其牛。彼仅知彼之身家地位有所赖于是,彼岂复于其国家有逾此以往之深爱乎!凡今之断头决胸而不顾,以效死于前敌者,彼则尚于其国家民族已往历史,有其一段真诚之深爱;彼固以为我神州华裔之生存食息于天壤之间,实自有其不可侮者在也。故欲其国民对国家有深厚之爱情,必先使其国民对国家已往历史有深厚的认识。欲其国民对国家当前有真实之改进,必先使其国民对国家已往历史有真实了解。我人今日所需之历史智识,其要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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