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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专业刷单平台涉嫌虚假广告罪案例

(2021-04-07 10:14:20)
标签:

刷单

淘宝

虚假广告罪

分类: 杭州刑事律师

18人的刷单团伙搭建了全链条式专业平台,组织虚假网络刷单350余万单,累计涉及商品1700余万件,从中非法获利986万余元。近日,丽水市莲都区检察院以虚假广告罪对这18名嫌疑人提起公诉,获法院支持。

王某某是一家网店老板,为提高销量找人给自己的网店虚假刷单。久而久之,王某某发现刷单有利可图,于是和李某某、康某某、张某某等人组建了刷单团队。在业务越做越大的同时,该团伙开始与全国各地的刷单团队合作,搭建全链条式网络刷单平台,形成遍布全国的特大虚假刷单团伙。

该团伙利用专业的外勤软件进行刷单管理,为逃避平台监管,王某某等人进行资源整合,将各刷单团队接到的刷单任务汇总后,将不同商家的任务打乱分组,导入外勤软件,分派到全国各地的刷单团队,由各地的刷手完成刷单任务。任务完成后,刷手在外勤软件内上传截图,由王某某团队审核后下发佣金,并从中赚取差价,王某某称之为“软件服务费”。该团伙为招揽刷手,将团队微信号以“返现”“优惠券”二维码形式随淘宝商家产品发出,吸引顾客添加微信,以此发展人手。

经法院审理,王某某等18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万元至100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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