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出轨与他人谈恋爱支出高额费用,法院认定应当退还
(2021-04-02 09:26:36)恋爱一年,收到近80万元的转账和礼物……怎料到,看似甜蜜爱情里却藏着欺骗,而象征那段爱情的“信物”也一一被要求退还。
2019年1月,赵某和张某在网络上邂逅,自称单身的赵某对张某展开了热烈的追求。两人在一起后,赵某更是疯狂示爱,隔三岔五就会给张某转账、送礼物,还为张某开通了网上购物的亲情号,张某想买什么都可以,赵某全部埋单。短短一年,赵某就为张某花了近80万元。
戴着赵某送的铂金项链和黄金手链,张某觉得自己遇到了“真命天子”,提出要带赵某去见家长。出乎意料的是,赵某此时突然变得很敷衍,之前的种种细节立刻在张某脑海中闪现:视频时突然挂断、多次拒绝带她见家人……张某心灰意冷,提出分手。
然而张某万万没想到,分手后她才发现自己成了第三者。原来,赵某早已结婚,他妻子此前多次被银行通知信用卡逾期,多番查证后发现赵某竟在别的女人身上掷下重金。为了追回这笔钱,赵某的妻子将张某起诉到法院。
庭审中,乐清法院认为,张某虽不知情,但与赵某的交往并非正当恋爱关系,且两人之间的赠予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也损害了原告的利益,应当认定为无效。综合赵某与张某的过错程度,法院最终判决张某返还一条铂金项链、一条黄金手链、一只黄金手镯及返还转账款20万元,并补偿购物折价款15万元。
来源:浙江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