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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盗窃罪刑事律师,盗窃罪法院成功案例

(2019-03-15 14:44:27)
标签:

杭州盗窃罪律师

盗窃罪案例

杭州刑事律师

分类: 杭州刑事律师

案情简介:
2017年7月5日23时许,被告人王某在桐庐县桐君街道佳佳网吧内教唆未成年人常某某(已判决)外出盗窃,后常某某在桐庐县避风港酒店门口停车场内,以爬车窗方式从被害人戴某号牌为浙A×××××的车内窃得现金人民币10000元,后将全部赃款交予被告人王某,被告人王某分给常某某人民币800元左右,剩余9200余元归个人使用。


辩护思路:
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王峰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本案被告人王某犯罪情节较轻,综上,请求对被告人王峰从轻处罚。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律师随笔:

本案被告人王某系五年内再犯,属于累犯,无法判处缓刑,另,王某又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应从重处罚,故本案判处有期徒刑最低刑。辩护律师认为辩护效果不错,家属也满意。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我省确定盗窃罪相关数额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授权,根据我省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448次会议讨论通过,将我省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确定如下: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八万元以上、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关于我们:

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 ,郑君律师。我们拥有专业的刑事辩护团队,从律所成立至今办理了大大小小数百起刑事案件,有成功办理不起诉、免于处罚、取保候审、判处缓刑或从轻、减轻处罚的案例。案件涉及盗窃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组织、介绍、容留卖淫罪、经济犯罪、信用卡类犯罪、妨害司法、知识产权、伪劣商品等各类刑事案件。我们的辩护团队成员有着公检法的从业履历,熟悉一线办案人员的办案思路,有着精湛的刑事辩护技能和丰富的执业操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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