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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刑事律师去金华看守所会见贩卖蓝精灵毒品案嫌疑人

(2019-02-07 21:41:16)
标签:

贩卖毒品罪

金华市看守所

蓝精灵

杭州刑事律师

分类: 杭州刑事律师
关键词:律师会见 ,蓝精灵毒品 ,新型毒品,精神类毒品 ,金华市看守所

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委托,杭州刑事律师郑君【153-7209-8360】去金华市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贩卖毒品的数量、时间、金额等案情,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可能涉嫌的刑事犯罪以及可能会受到的处罚,并告知其相关权利义务,以此能应对接下来侦查机关的不法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另附:金华市看守所地址:金华婺城区新狮乡十里牌楼村。

我们认为:贩卖蓝精灵,是否一定构成贩卖毒品罪是存在异议的。我们认为,蓝精灵是日本的一种具有镇静、安眠药效的精神来药品。既然属于药品,那贩卖者如果不以贩卖毒品为目的,或不知蓝精灵系毒品而贩卖的,我们认为其违反的是我国关于药品的管理秩序,涉嫌销售假药罪。若贩卖者明知蓝精灵系毒品而贩卖的,则构成贩卖毒品罪,同时,其又涉嫌销售假药罪,属于竞合犯罪,择一重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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