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技术分析的若干问题-保险理赔材料
(2012-03-16 09: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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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汽车碰撞的冲突点
汽车交通事故冲突点的确定是交通事故纠纷的常见问题之一。在交通事故现场勘测中往往容易忽视,而为事故处理和裁决留下无法补偿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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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汽车碰撞两轮车(自行车、摩托车)
汽车碰撞两轮车时,两轮车的质量相对汽车很小,在碰撞瞬间自行车(或摩托车)速度变化很大,而汽车的速度几乎不变,从而使两轮车的车轮相对地面发生滑动运动或滑动和滚动的混合运动,这也将在地面留下两轮车轮胎擦痕。当痕迹暗淡时,现场勘查人员需要有一定的经验,并需要助手的帮助以及辅助光才能确定两轮车轮胎摩擦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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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常见交通事故痕迹的种类
事故痕迹是事故处理的最重要物证之一。在此仅讨论与交通事故相关的车辆痕迹。事故痕迹的提取离不开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没有理论的指导就会失去对千差万别事故的敏锐辨别能力,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有时脱离实际,得出不切合实际的结论。这里的所谓实践经验包含两个方面,其一是亲身参与处理的事故实际经验,其二是有目的地研读的专家经验总结或事故案卷(含处理结果)。另外,还需要事故现场勘查人员具有强烈责任心和证据提取意识。
交通事故痕迹可分为许多类型,例如制动痕迹、挫压痕迹、轮胎压痕、车体痕迹、车辆脱落物,以及事故双方,如人、车、自行车、携带物品等。
?车身脱落物的位置及分布;
?车体的痕迹,如车、人、树木、电杆等痕迹的造型客体在车体上留下的痕迹大小、深度、位置,事故后伤者的位置、受伤的部位、致伤的车体部位;
?挫压痕迹,如事故车辆或人碰撞后着地,与地面接触留下的挫压痕迹的形状、大小以及起止点;
2.2 事故地面痕迹的易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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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安全带和气囊是重要的乘员被动安全系统,气囊作为辅助的乘员约束系统,因其具有保护车内乘员的效果,国人将其称为安全气囊。但是,大多数人认为有了气囊就可以不用安全带,或者有的人认为有了安全带和气囊就可以放心地高速行驶。在回答这个问题前,首先应了解它们的适用条件,普通三点式安全带的铰接点位置适用于欧美成年人的平均身高(1.75m)和体重(75kg),欧美国家(美国已颁布法规)严禁年龄12岁以下儿童乘坐汽车前座。我国成年人群身高远低于欧美人平均身高,特别是南方女性身高大多不足1.60m。对于这些人群使用安全带甚至比不佩带安全带更容易遭受伤害的危险。因此,应绝对禁止儿童乘坐轿车前排座位,而且对于安装安全气囊的情况下更危险。
此外,汽车乘员的安全约束系统通常是联动的,只有座椅安全带和气囊的联合使用,才有较好保护的效果。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佩带安全带时气囊对乘员的伤害比无气囊约束系统的情景更糟。
另外,气囊的开启在汽车正面碰撞车速通常为15~30km/h,当汽车小偏置碰撞、追尾碰撞大型汽车、偏置碰撞大树等固定障碍、跌入路沟、侧面碰撞时,虽然车速较高气囊也不能打开。轿车与轿车追尾碰撞若两车的速度差别低于15~30km/h,虽然车速很高,气囊也不会打开。
4
4.1
4.2
众所周知,防抱死制动系统(ABS)汽车的制动方向稳定性比普通制动系统要高得多,制动距离也有不同程度的缩短,从而大大地提高了汽车的主动安全性。但是,装备ABS的汽车不是在各种道路条件下都会得到最短的制动距离,例如,在压实的冰雪道路上,装备ABS的汽车制动距离比普通制动系统的要长(但是,制动方向稳定性大为提高),在松沙带制动也有相同的结论。原因是在干燥的混凝土道路上,轮胎的最大附着力(驱动力系数)位于滑移率约为15%~20%附近,而后随滑移率的增加,汽车轮胎的附着力逐渐减小。当滑移率为本100%时,横向附着力接近为零,汽车将因微小的横向干扰而失去稳定性,保险理赔材料。软松沙或冰雪路面的附着系数(制动力系数)在较大的滑移率的条件下,随滑移率的增加,附着系数(制动力系数)也增加,因此制动力也增加,但侧向稳定性严重下降。
另外,在汽车速度较低的行驶状态下,ABS不起作用调节作用,例如,当汽车以低于30km/h 的速度行驶的条件下实施紧急制动时,制动系统的工作同普通制动系统没有区别,轮胎仍然会在路面上留下制动拖痕。这时,就不能说ABS发生了故障,它属于正常现象。
另外,有的装备制动防抱死系统(ABS)的汽车在紧急制动时,在道路上留下间断的制动拖痕斑块,特别时在不平路面、积雪未完全清除路面、干湿相间路面、卵石路面也会留下制动斑块。
5. 关于撒落物的证据
目前,关于利用撒落物再现交通事故的可用资料很少,零散的资料仅有关于汽车前照灯、转向灯、风档玻璃碎片、行人抛距、自行车抛距等少量的试验或经验数据。有的还是错误的结论,例如,国内和日本许多汽车事故研究著作以及培训教材引用简单抛物方程,来计算汽车风挡玻璃碎片(或灯玻璃)与车速的关系。简单抛物方程仅描述物体从抛出到落地的飞行距离,实际上物体落地后大多数还要继续向前运动一段路程,且这段路程有时甚至大于其落地前的飞行路程。因此,简单(经典)抛物方程仅适用于当物体直接抛入水中或者抛入稀泥中或者抛入沙堆的情况(例如,玻璃等碎屑抛入雪地),显而易见,对于汽车交通事故而言,大多数是撒落物抛到硬路面上,其将继续滚动或滑动或混合运动至停止。所以,碎屑抛落的距离包括自由抛物方程计算的距离加上其跳动以及滑动和滚动的距离。撒落物的运动距离[6]为
式中: f(v,h)- 撒落物的运动距离,它是初始速度v、抛出高度h、路面的刚度系数k、路面滑动摩擦系数 f和撒落物在地面上的滚动阻力系数fS;
f1(h,v)-由二次抛物方程函数计算得出的距离;
f2(v,k)-弹跳过程运动的距离;
f3(v,k)-滑动过程运动的距离;
f4(v,fS)-滚动过程运动的距离。
6. 确定制动距离的方法
汽车制动距离是确定汽车碰撞前速度的最常用的简单方法。文献[5]对汽车的制动距离有严格的规定。另外,汽车制动距离定义为“从驾驶员踩下踏板到汽车停住所经过的距离。”而在交通事故技术鉴定的实际中,只能从制动拖痕判断制动距离,实际上,制动力在制动拖痕出现前就已产生。制动拖痕出现的早晚也与路面的附着系数有关,干燥的新路面拖痕出现比潮湿或冰雪路面的晚。若一只轮胎在干燥沥青路面,而另外一只轮胎在冰雪路面,则在冰雪路面上的轮胎出现制动拖印的时间早。
为了准确地确定制动力产生的起点,事故现场勘查人员必须从明显制动印迹处沿着汽车行驶方向远离该点一定的距离,直到观察到较清晰的印迹为止,并让助手涂上标记,该标记较为接近制动力出现点。
对于装备ABS的汽车只有汽车速度低于30km/h时才出现制动印迹,在较高的速度下即使采取了制动一般也不会出现制动拖痕,此时且不可冒然断定该车制动不灵,也不能用最后出现的痕迹长短断定制动距离或速度。有的装备ABS的汽车紧急制动时会有一侧车轮或两侧车轮产生的断续的轮胎拖痕。而不可将断续长度视为没有制动力。据报道,国外已研制出可判断装备ABS汽车的制动距离的装置,但至今未见推广应用。
制动距离与车轮的制动器的技术状况有关,技术状况合乎标准的制动距离短。但是,当有的车轮无制动时,例如,前轮没有制动,有的人按1/2计算制动力来计算车速,实际上,这样计算误差很大。通常后轮制动失效要比前轮制动失效对制动距离的影响要小,后轮制动失效汽车总制动力下降30~40%,而前轮制动失效,总制动力将下降60~70%,原因制动时汽车的前轮载荷增加而使后轮的载荷下降。
有时事故现场仅留下汽车左后轮的制动拖痕,而右后轮没有拖痕,最好的办法是到制动实验台或左右轮胎处于同一水平面的道路进行测试。如果已经放走了事故汽车。则要根据道路横断面的结构(假设左右轮胎气压相同、装载均匀)以及制动拖痕的形状判断,无制动拖痕的轮胎是否没有制动力。例如,某干燥水泥道路上汽车采取力紧急制动,左后轮有一长达30米的直线拖痕,而右后轮无拖痕,则说明汽车的右后轮制动完好,因为右地面低于左侧地面,右侧的地面附着力大于左侧的附着力,左侧轮胎达到了滑移的附着极限,而右侧轮胎还没有达到附着极限。若制动拖痕向左侧弯曲偏斜,则说明右侧车轮制动失效。若只有左轮胎有制动拖痕,但拖痕很短,例如8米,而右车轮没有拖痕,则无法推断右车轮是否制动失效。
7. 汽车损坏程度与碰撞速度
因此,不能仅从变形程度判断汽车速度的高低,必须全面考察汽车的碰撞状态及其接触部位,方可推断汽车的碰撞速度。
8.汽车碰撞与汽车灯具的工作状态
多年前在一路口发生一起追尾交通事故。事故双方当事人在被碰撞汽车制动灯是否工作正常发生争执。后车当事人指责前车突然制动而制动灯不亮,导致撞车;而前车当事人抗辩说,其汽车制动灯工作正常,是被后车撞坏了,当然就不亮。这个问题似乎很复杂,但是仔细分析后可发现问题并不复杂。汽车灯泡里的灯丝在不同的条件下颜色不同。通常灯内抽成真空或充有惰性气体或卤素气体。在正常工作时,灯丝呈银白色。而当炽热的灯丝与大气接触时,因灯丝处于炽热温度,会因漏气速度不同而使氧化的速度也不同,灯丝的断口形状不同,灯丝的颜色也不同。根据这些原则,采用红外光学显微镜和扫描电镜就可确定灯丝当时的工作状态。
参考文献:相关的主题文章: “因为专注,所以简单;因为专业,值得信赖;因为敬业,值得托付;因为诚信,值得依靠。” 郑律师执业之初就有志于成为交通事故案件方面的专家,至今已有多年的交通事故处理经验,拥有丰富的调解和诉讼技巧,对于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及流程了然于胸,并与法院、交警支队、伤残鉴定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杭州律师咨询热线:15372098360;杭州交通事故律师网:http://www.51zj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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