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有哪些情形交通警察不调解? -交通事故律师

(2012-02-22 08:47:53)
标签:

交通事故律师

娱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交通警察因现场变动,交通事故律师,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四)当事人拒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参考文献:
相关的主题文章: “因为专注,所以简单;因为专业,值得信赖;因为敬业,值得托付;因为诚信,值得依靠。” 郑律师执业之初就有志于成为交通事故案件方面的专家,至今已有多年的交通事故处理经验,拥有丰富的调解和诉讼技巧,对于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及流程了然于胸,并与法院、交警支队、伤残鉴定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杭州律师咨询热线:15372098360;杭州交通事故律师网:http://www.51zjls.com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