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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就死寻个理由》

(2014-04-12 19:14:46)
分类: 阅读生涯

《史记》中,名将白起、蒙恬之死都太过性情。都是经典的性格悲剧。 

先说白起。昭王怨恨他在围攻赵国邯郸之战中,称病不出工,于是赐死。而白起一直坚持当初自己在围攻邯郸之战上的军事判断,即:

邯郸实未易攻也。且诸侯救日至,彼诸侯怨秦之日久矣。今秦虽破长平军,而秦卒死者过半,国内空。远绝河山而争人国都,赵应其内,诸侯攻其外,破秦军必矣。不可。

且看昭王使者送来那自裁之剑后。最后的时刻,一种复杂、矛盾的心理:

武安君引剑将自刭,曰:我何罪于天而至此哉?良久,曰:我固当死。长平之战,赵卒降者数十万人,我诈而尽坑之,是足以死遂自杀。

他没有提到自己为何必死的真正原因。表面看,他确实是在坚持自己的军事判断,毕竟,其后所有军事情势几乎都依照他的判断进行,秦攻邯郸时机不佳,屡次遭受挫败。但是对一个急欲称霸的王国来说,个人的价值哪里抵的上“大一统“的风光。他几次三番直接拒绝昭王军命,以及后者派去的相应侯之邀请,显然辱没了王国的尊严。

他将死归于“长平之战”。因为自己使用欺诈手段,活埋了答应投降的40万赵国军民。大概他此时心怀有悲天悯人之感。

但这理由实在不够合理,毕竟战争兵不厌诈,而且在长平之战前,他已经多次使用奇计,成功得手,同样搀杂了欺诈。

而且,即使明白老之将至,心怀悲悯,于战争已经疲惫,开始变得平和,但是,同样,长平之战前,他攻城掠地,早已杀人如麻,何来善心。

不看攻城战,且看《史记》“白起王翦列传”中他直接主导的血腥屠杀:

A、其明年,白起为左更,攻韩﹑魏于伊阙,斩首二十四万,又虏其将公孙喜,拔五城。

B、昭王三十四年,白起攻魏,拔华阳,走芒卯,而虏三晋将,斩首十三万。与赵将贾偃战,沉其卒二万人于河中。

C、昭王四十三年,白起攻韩陉城,拔五城,斩首五万。

D、(武安君)乃挟诈而尽坑杀之,遗其小者二百四十人归赵。前后斩首虏四十五万人。

事实上,白起之死,是一个典型的性格悲剧。《史记》“白起王翦列传”中,提到了当初他不去主导围攻邯郸的原因:他对邯郸一战的情势判断没有错,而不去参与围攻,则搀杂了诸多个人情感。

事情最早缘于妒忌他军事才华的相应候范雎。长平大战后,秦国有望一举消灭赵国、韩国,但在占据优势情势下,相应候范雎被赵、韩派来的苏代(纵横家苏秦之子)重金贿赂,成功反间,理由是灭了赵、韩,军功属于白起,范雎势必位于其下。于是范雎答应赵、韩割地求和,从而让这两个国家获得了喘息,并迅速与盟友联手,重兵集结邯郸等地,导致秦军其后征战不利,多次遭受挫败,死伤惨重。

白起由此与范雎结下梁子,他不愿范雎来主导宏大的征服战。因此,在此后围攻邯郸中,死活不出力。而按常理,即使军事判断正确,此时不适围攻,但作为将军,至少要维护国君尊严,保持团队士气与和谐。但他没有做到。而且,在五大夫王陵围攻惨败后,反而在一旁冷言:

秦不听臣计,今如何矣?

这显然严重伤害了昭王的尊严,毕竟他之前至少三次亲自请这位将军出马,而他坚决称病不出。大敌当前,国君军命无效,白起不死又能怎样?个人的私利如何能长久拥有并延续呢。

“白起王翦列传”结尾,司马迁照旧来了一个一贯的“太史公曰”:

鄙语云: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白起料敌合变,出奇无穷,声震天下,然不能救患于应侯。

很简短,但是点出了这位将军的性情,过人的军事才华、内在的自私以及对功名的热衷。能称出奇计,贯三军,却“不能救患于应侯”,不能与一个不欣赏、嫉恨的政治对手相处,不希望被辱没。

显然,他多次直接拒绝赏识自己的昭王的军命,不是有意伤其尊严,而是满足自己在辉煌军事上的一己虚荣,希望借助战争不利,验证他的正确判断。

将军白起死于性情,但是,抛开国家责任等概念,从世俗角度看,他真是一个难得的人,毕竟以奇特的方式实现了自己的价值。

再说蒙恬。

与白起一样,秦名将蒙恬同样为君赐死,未获天年,虽然他的死缘于赵高弄权。

而更有韵味的是,两人死前,都为自己寻找到另一种无奈就死的原因。且看两人寻得的口实:

1、白起(武安君):

武安君引剑将自刭。曰:我何罪于天而至此哉?良久,曰:我固当死,长平之战,赵卒降者数十万人,我诈而尽坑之,是足以死。遂自杀。

2、蒙恬:

恬曰:自吾先人及至子孙,积功信於秦三世矣……我何罪于天,无过而死乎?良久,徐曰:恬罪固当死矣。起临洮属之辽东,城堑万余里,此其中不能无绝地脉哉?此乃恬之罪也。乃吞药自杀。

白起寻到的是长平一战中,诈而尽坑40万赵国俘虏一案。也许是其时光飞逝,老之已至,倦战、恻隐之心增益。而蒙恬的理由是,自己主导修建了长城,绝了地脉。

显然这仅仅属于是一种无奈的表达。因为,无罪而就死,那悲哀令人痛绝。

事实上,与其说他们为自己寻找罪责,不如说是为秦帝王赐死寻找合法的理由。秦帝国虽然通过消灭周王室及六国建立一大统政治,但从夏、商、尤其是周王朝延续下来的血统论,并没有因为秦帝国的突起,而将普通人对等级与权威的信念荡涤殆尽。而且,随着大一统、儒家学说主流地位的确立,这种意识反而在后世被反复强化,即使是那些异族主导的帝国政治,其主流权威也被世俗社会所尊崇,只是在它们的 末代,反复歌唱一些“反甲复乙”的挽歌。

这是一种集体意识,背后有着延续久远的等级观念,可以上溯至远古时期,人们对天的尊崇,而后世的帝王正是所谓天子,是上天的代理人。

从这个角度来看,白起、蒙恬等历史风云人物的悲剧,更多是一种命运悲剧,所有的抗争都无法改变宿命。既然无法改变,那么,生死别离的一刻,不妨为就死寻找一个罪责,以减缓与外界的对立,也算“死得其所”,在黄土与青草之间,灵魂也许可以平静,可得真正安眠。

当然,上述理由,也不排除因太史公的笔法所致,毕竟他无法也不能看到白起、蒙恬就死的刹那。但即使如此,司马迁身处西汉,去秦未远,他骨子里不可能不渗透进同样的观念。

只是,不明白的是,他为李陵一案蒙受了不白之冤,为何没有在漫漫长卷中,为自己寻找一个合理的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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