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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学生晨跑实施细则?
更新时间:2009-10-15 14:57:06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的身体素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为使“晨跑”活动得以健康、有序地开展,学校成立“晨跑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晨跑工作办公室”。
第三条?凡本校在籍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每周至少参加二次“晨跑”锻炼。
第四条?全体学生须严格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努力完成本细则提出的任务。学生参与“晨跑”的表现应与学生的“评优”、“评奖”及体育成绩挂钩;对个别弄虚作假并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学生,应按校纪校规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五条?充分发挥学生行政班级党小组、团支部及班委的作用。班级参与“晨跑”的表现应与班级的“评优”、“评奖”挂钩。
第六条?对因病等个人无法克服的原因而未能完成“晨跑”任务的学生,须出具相关部门证明交所在学院并由学院提出处理意见后报学校“晨跑工作办公室”。
第七条?学校宣传部门及学生工作管理部门应采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在全体学生中进行广泛地宣传和发动。
第八条?学校体育管理部门应认真安排好教师值班(必要时亦请学生管理部门协助),做好学生“晨跑”的考勤工作。
第九条?学校后勤、安保、医务等相关部门应对学生“晨跑”的安全、学生的早餐用膳、值班教师的住宿等提供保障。
第十条?本细则报经学校批准后实施,由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发布并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学校的诸位,请坚持自己的原则,绝对不参加这种傻逼的活动
更新时间:2009-10-15 14:57:06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的身体素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为使“晨跑”活动得以健康、有序地开展,学校成立“晨跑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晨跑工作办公室”。
第三条?凡本校在籍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每周至少参加二次“晨跑”锻炼。
第四条?全体学生须严格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努力完成本细则提出的任务。学生参与“晨跑”的表现应与学生的“评优”、“评奖”及体育成绩挂钩;对个别弄虚作假并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学生,应按校纪校规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五条?充分发挥学生行政班级党小组、团支部及班委的作用。班级参与“晨跑”的表现应与班级的“评优”、“评奖”挂钩。
第六条?对因病等个人无法克服的原因而未能完成“晨跑”任务的学生,须出具相关部门证明交所在学院并由学院提出处理意见后报学校“晨跑工作办公室”。
第七条?学校宣传部门及学生工作管理部门应采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在全体学生中进行广泛地宣传和发动。
第八条?学校体育管理部门应认真安排好教师值班(必要时亦请学生管理部门协助),做好学生“晨跑”的考勤工作。
第九条?学校后勤、安保、医务等相关部门应对学生“晨跑”的安全、学生的早餐用膳、值班教师的住宿等提供保障。
第十条?本细则报经学校批准后实施,由校体育运动委员会发布并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学校的诸位,请坚持自己的原则,绝对不参加这种傻逼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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