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访蓝秧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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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窝上寨阿秧告状蓝阿秧蓝秧碑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
分类: 贵阳文史地理风光 |
在我们的固有印象中,贵州古代的苗族同胞总是采取农民起义的方式来反抗剥削和压迫,似乎因为当时苗民普遍不识字、民风剽悍,就只会采取以牙还牙的方式进行暴力对抗。然而在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高寨乡平寨村的蒲窝上寨,却有一处名为“蓝秧碑”的文物,记录了古代苗民不断通过司法程序合法捍卫自己权益的事例。
这个被称为“阿秧告状”的故事,在当地以及周边接壤的福泉、龙里、贵定一带广为传颂,大致说的是清朝乾隆年间,地主何暹家的苗族帮工蓝秧(又称蓝阿秧、蓝维秧),帮地主去交皇粮的时候发现,官府的纳粮薄上记录的“纳税人”都是蒲窝八寨苗民的名字。经过调查,他发现地主家的土地原来都是当地苗民的,是因为何家起初定居当地时与原住民友善交好,淳朴的苗民们便在请何家代为上缴皇粮的时候,请识字的何家顺便代管保存了地契。没想到很多年后,何家藏起了地契,竟以“苗民没有地契”为由,将八寨的田地占为己有。
阿秧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弄清楚后,决心状告何家,把被强占去的田地夺回来。于是召集群众大会,告到开州衙门。没想到因为州官包庇何地主家,一审判决不仅没打赢官司,阿秧还因“诬告”的罪名坐了五年牢。出狱后,阿秧卧薪尝胆,继续暗中调查搜集证据,取得了可以作为司法证据的重要线索——苗民是以鸡毛、石灰、火炭作为土地勘界标记的,而汉人地主对此一无所知。调查清楚了重要物证地契的藏匿地后,蓝阿秧再次上诉到贵阳府的“高级法院”,终于有理有据地赢得了二审判决,达到了替蒲窝八寨苗族群众要回土地的目的。
事后,官府在八寨各立一块石碑(其中上蒲窝有两块,一共九块),刻上“判决结果”公告。在当时算是一桩具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这个故事流传至今,仍可以让人通过其中的细节感叹苗族同胞的隐忍、坚韧与智慧,可以说明贵州古代的苗民并非不懂得讲道理的“野蛮人”。蓝阿秧虽非身长八尺、孔武有力的“苗王”,通过非暴力形式的斗争,亦成为了世代传颂的民族英雄,令人心生敬仰。弱势群体能够取得司法胜利,更加令人敬佩;庶民的胜利,更让人欢欣鼓舞。蓝秧碑如今被誉为“苗汉和谐第一碑”和“最早的苗族司法判决碑”。
(上图为高寨乡“蓝阿秧富硒农产品加工厂”)
游侠考察队周六相约来到开阳县高寨乡寻访文物古迹,因为在画马崖等地方耽搁太久,傍晚才来到蒲窝村。因为大家都是第一次到这里,在村里转了很多地方,直到出村子很远了,都没找到蓝秧碑。可是有村民明确告诉我们这碑还在的。改哥不死心,独自回到蒲窝上寨那株参天大树下,想去询问一下之前在那里遇到的一位村民,可是再去时她已经回家了,周围也找不到人可以问。改哥正一筹莫展间,发现还有一条车路通往蒲窝上寨的另一组居民点,便立马走上去瞧了瞧,结果蓝秧碑的文物保护标志碑就立在路边。 改哥忙打电话招呼其他队友过来,大家纷纷打开照明工具进行拍摄,终于达到了此行的目的。
注:蓝秧碑是九块碑的统称,现存三块。除了我们在蒲窝上寨看到的两块,应该还有一块立在别的位置,可惜我们拿着照片在当地也没有问到。
(上图转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