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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宣布,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多国企业在美销售的部分集成电路设备及相关产品发起“337调查”。仅6月份以来,美国就发起4项针对中国企业的“337调查”。
通过数据分析,可以发现,美国针对中国企业发起的“337调查”攻势,大抵以2008年为临界点——在此之前,整体频率并不高,自1986年底至2007年3月,在长达21年的时间里,总共才发起67起,但是,自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之后,美国针对中国企业发起的“337调查”呈大幅上升态势,仅2011年一年就高达69起,2013年则更是增加到72起,近几年美国每年针对中国企业发起的“337调查”数量,都差不多是2008年之前的20年总和。
据此而论,美国近年来日益加大针对中国企业的“337调查”是带有一定的必然性的。其内在机理在于,次贷危机的爆发,加大了美国对贸易持续逆差和失业率持续居高不下的担忧,而欲对这二者进行结构性扭转,则必然会重启贸易保护主义,而以“337调查”为由显然是一个不错的借口。
正因为此,我们应该抛弃掉不合时宜的幻想,不能寄望于美国主动减少针对中国企业的“337调查”,美国为配合其经济复苏和产业复兴的计划,合理或非合理的贸易保护主义,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是不会改变的。故而,对此,我们有必要制定短期的权宜之计以及中长期的根本之策。短期的权宜之计,毫无疑问,主要体现“知己知彼”的战术层面:这其中,首先是具有涉外贸易的中国企业,应该尽可能全面地了解欧美发达国家的专利法案,尽量不要“犯法”;其次是要熟悉欧美国家涉及专利诉讼审查的程序和规则,中国企业在被起诉的第一时间,就应该形成针对性的应对措施,而不是在犹豫中逃避;最后是我国应尽快建立攻防兼具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从而在强化自主维权的基础上,加大对欧美知识产权过度自我保护的反击力。
应该说,针对发达国家过于自利的知识产权攻势,中国企业在“知己知彼”基础上,通过积极面对、而不是悲观放弃,最终取得成功的早有先例——早在2000年,中国通用耗材龙头企业天威公司,在面对爱普生公司的专利诉讼时,就通过历时5年之久的马拉松式的对攻战术,最终以双方庭外和解告终。但是,与短期的权宜之计相比,我国更应通过宏观层面的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以及企业微观层面的加强自我研发能力,以实现针对“337调查”之于中长期的战略突围。
历年来,我国过于依赖投资和出口拉动的粗放式经济增长,一方面,在外部经济环境恶化时,必然遭受到外来贸易保护主义的强大冲击。另一方面,粗放式的经济增长在面临要素资源成本增加时,专利引进再生产的模式,其生存空间必然会大幅递减。故而,在我国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尚未实现时,绝大多数中国企业只能在压低成本上赢得生存空间,而在要素成本已无压缩空间的情况下,则不可避免地会在知识产权纠纷的夹隙中“讨生活”。
除此之外,针对“337调查”中长期的战略突围,中国企业还应在微观层面加大技术创新研发,尽管短期战术层面的知识产权对攻,或许可以给我们缓一口气,但是,如果缺乏核心技术创新研发的支撑,中国企业针对美国“337调查”攻势的缓冲战术,虽能取得短暂成效,却会给不思技术创新研发的企业带来侥幸心理。
中国企业对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围剿的突破,不妨向华为学习。在2003年思科对华为打响中美知识产权第一枪后,华为就不得不直面应对,盘点华为对知识产权围剿的突围,除了加大对全球相关法案法规的研究外,更为重要的是华为自身加强了对技术创新研发的重视,在过去10年,华为每年均将销售收入10%以上用于技术创新研发,并于2012年3月5日,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排行榜上,凭借1831项国际专利,进入全球企业国际专利申请的前三位。对技术创新研发的高度重视和巨额投入,不仅让华为在国际化过程中,减少了来自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围剿的困扰,而且使华为近十年来保持年均30%左右的高速增长。
当前,面对美国历年加大的“337调查”攻势,我们不仅应加大针对他国涉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研究,还应尽快完善我国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我国应在国家层面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技术创新环境,企业自身也应加强对技术创新研发的重视和投入。强化自主研发能力,不仅是应对知识产权不受侵犯的妙招,更是实现我国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必要手段。
本文发于《企业观察报》
通过数据分析,可以发现,美国针对中国企业发起的“337调查”攻势,大抵以2008年为临界点——在此之前,整体频率并不高,自1986年底至2007年3月,在长达21年的时间里,总共才发起67起,但是,自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之后,美国针对中国企业发起的“337调查”呈大幅上升态势,仅2011年一年就高达69起,2013年则更是增加到72起,近几年美国每年针对中国企业发起的“337调查”数量,都差不多是2008年之前的20年总和。
据此而论,美国近年来日益加大针对中国企业的“337调查”是带有一定的必然性的。其内在机理在于,次贷危机的爆发,加大了美国对贸易持续逆差和失业率持续居高不下的担忧,而欲对这二者进行结构性扭转,则必然会重启贸易保护主义,而以“337调查”为由显然是一个不错的借口。
正因为此,我们应该抛弃掉不合时宜的幻想,不能寄望于美国主动减少针对中国企业的“337调查”,美国为配合其经济复苏和产业复兴的计划,合理或非合理的贸易保护主义,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是不会改变的。故而,对此,我们有必要制定短期的权宜之计以及中长期的根本之策。短期的权宜之计,毫无疑问,主要体现“知己知彼”的战术层面:这其中,首先是具有涉外贸易的中国企业,应该尽可能全面地了解欧美发达国家的专利法案,尽量不要“犯法”;其次是要熟悉欧美国家涉及专利诉讼审查的程序和规则,中国企业在被起诉的第一时间,就应该形成针对性的应对措施,而不是在犹豫中逃避;最后是我国应尽快建立攻防兼具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从而在强化自主维权的基础上,加大对欧美知识产权过度自我保护的反击力。
应该说,针对发达国家过于自利的知识产权攻势,中国企业在“知己知彼”基础上,通过积极面对、而不是悲观放弃,最终取得成功的早有先例——早在2000年,中国通用耗材龙头企业天威公司,在面对爱普生公司的专利诉讼时,就通过历时5年之久的马拉松式的对攻战术,最终以双方庭外和解告终。但是,与短期的权宜之计相比,我国更应通过宏观层面的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以及企业微观层面的加强自我研发能力,以实现针对“337调查”之于中长期的战略突围。
历年来,我国过于依赖投资和出口拉动的粗放式经济增长,一方面,在外部经济环境恶化时,必然遭受到外来贸易保护主义的强大冲击。另一方面,粗放式的经济增长在面临要素资源成本增加时,专利引进再生产的模式,其生存空间必然会大幅递减。故而,在我国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尚未实现时,绝大多数中国企业只能在压低成本上赢得生存空间,而在要素成本已无压缩空间的情况下,则不可避免地会在知识产权纠纷的夹隙中“讨生活”。
除此之外,针对“337调查”中长期的战略突围,中国企业还应在微观层面加大技术创新研发,尽管短期战术层面的知识产权对攻,或许可以给我们缓一口气,但是,如果缺乏核心技术创新研发的支撑,中国企业针对美国“337调查”攻势的缓冲战术,虽能取得短暂成效,却会给不思技术创新研发的企业带来侥幸心理。
中国企业对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围剿的突破,不妨向华为学习。在2003年思科对华为打响中美知识产权第一枪后,华为就不得不直面应对,盘点华为对知识产权围剿的突围,除了加大对全球相关法案法规的研究外,更为重要的是华为自身加强了对技术创新研发的重视,在过去10年,华为每年均将销售收入10%以上用于技术创新研发,并于2012年3月5日,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排行榜上,凭借1831项国际专利,进入全球企业国际专利申请的前三位。对技术创新研发的高度重视和巨额投入,不仅让华为在国际化过程中,减少了来自发达国家知识产权围剿的困扰,而且使华为近十年来保持年均30%左右的高速增长。
当前,面对美国历年加大的“337调查”攻势,我们不仅应加大针对他国涉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研究,还应尽快完善我国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我国应在国家层面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技术创新环境,企业自身也应加强对技术创新研发的重视和投入。强化自主研发能力,不仅是应对知识产权不受侵犯的妙招,更是实现我国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必要手段。
本文发于《企业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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