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一点钟,在睡梦中被一声声凄厉的惨叫声惊醒。打开窗户,楼下小浴场门口地上躺着一个女孩在哭喊着“我不要”“我不要”。声音凄惨而尖锐,是讨饶、是哀求,听得让人心里发紧。打人的女人个子挺小的,但动作很威猛,口音中带东北腔调。无论被打的女孩叫得多么凄惨,她还是毫不手软依旧拳打脚踢带往里拖的。由于是深夜只有依稀几个路人围观。对面夜排档的人也只是远远回过头来看看;隔壁便利店的店员也没看见有一个出来的;浴场里面也没看到有人出来劝的。也许一个不愿接客的*女被妈咪教训是件很平常的事情,也许人们根本就瞧不起她们,也许人性本身就很冷漠,只是做个看客而已,没有人拉架。那女孩被打了约十分钟左右,最后飞奔向路边的出租车逃走了,也不知道下场如何。其实笔者第一反应是想拨110的,可是110会管这一类事情吗?要不然这浴场也不会这么相安无事地开下去了。(还记得上次浴场里聚了一帮子人闹事,警车就停在门口也不敢出面)
心痛了好半天,一点睡意也没有了。社会发展了,大家的日子都好过了,可是还有一些人竟然还要像牲畜一样地活着,为满足某些人的欲望而廉价出售自己。有两点搞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一部分所谓的有钱人的男性会如此侮辱自己的同胞,热衷于所谓的“性消费”?为什么喜欢强迫别人的意愿?另一方面,我们国家公民的人权真的有保障吗?如果不是被生活所逼无奈,或是被诱骗,被人控制,那些女孩真的愿意这么活着吗?为什么大哥大姐们那么猖狂?法律平等维护每个公民的人身权利?经济权利,政治权利
,人身安全......
不久就下起了小雨,冲刷刚刚的耻辱和邪恶。马路上一个人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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