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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惊鸿一瞥的是爱本身——熊哲宏文学自传》[全稿/即将出版];32)
二
反正,在我13或14岁的时候,我的一个明显变化就是在意起了自己的外貌形象。我开始讲究穿戴哪!那时刚刚时兴叫“的确良”的衣料。我最先是从门前操场的西端处那家裁缝的女儿身上发现的。我每次走向十字街口时,都要从那家的门前经过,自然就最早认识那家的两个女儿。她们姓杨。大女儿比我大两岁,小女儿比我小一岁。有一天我忽然发现她俩穿上了粉红色的确良衬衣。我觉得那衣料质地细腻,柔软飘逸,再加上一到夏天,穿在身上必定是——就像它的名字一样——“的确”凉快极了。我就怂恿母亲买这样的布。但我一开始并不是说要给我和哲喜买,而是说“妈妈你穿着肯定好看”。母亲拗不过我的纠缠,没几天就给我们兄弟俩每人做了一件的确良长袖衫(就是在门前女裁缝家做的),是那种淡淡的绿色,我穿在身上可得意了!在我经过裁缝家门口时,即使没看见她女儿在门口,我也会依稀觉得她们在盯着我的衣服看。我在意的是小女儿。大女儿比我高,在我面前似乎有点做作、有点高高在上的味道。她对我说的某件事情或某种观点,总是蹙着那带些不屑神情的淡眉说“得会哟?……得会哟?”(此系当地的土话,意思是“真的吗?是吗?”)而且她的发音仿佛至今还在我的耳畔回荡,因为她把那原本的三个字揉合压缩成了浑浊的两个音:“得嗬?得嗬?”还一副狐疑不定的眼神呢!
可小女儿就不一样了。她对我讲的东西一百个相信,行动上也就百依百顺,仿佛我就是所有智慧的源泉。夏天的傍晚比较长,我们吃晚餐也就比较自由,我可以端上个正在吃的碗,慢悠悠地去她家门前,而她也正在吃着,我就给她讲故事,除了我自己临场自编的故事外,当然也包括陈伯给我讲的那些。我认为她是我们这一带长得最好看的女娃,比她姐好看,扎两根系有红头绳的小辫儿,扑闪着的黑亮亮的眼睛,小巧薄薄的嘴唇。她就那么毫无顾忌地看着你,之所以毫无顾忌,是因为她信任你。她最喜欢跟我上我家后面的凸圆形小山了。在那个平台上,我陪她跳房子,滚铁环,甚至还和她打珠子(我的个子好像高了,就爬在地上跟她打)。春天那满山的映山红开了,就更好玩了。我们不仅闻着映山红的清香,还能吮吸它的花蜜,吃它的花叶。我会寻找那些花瓣儿质厚、花茎部粗壮的映山红,先吮吸它的花蜜,再把叶片吃掉。她可喜欢吃了。我就告诫她,这映山红不能多吃,吃多了就会流鼻血的。她当真就信了。我吃多少,她就吃多少,仿佛我就是能吃多少映山红的标准秤似的。那次我穿上了的确良之后,竟觉得更可以和她一起玩了,好像只有穿上这样的衣服,才配得上她似的。
我喜欢和女孩子一起玩了。这是我的第二个变化。
第三个变化就是开始看小说了。这既无人引导,也不是我有意识的行为,完全是误打误撞。对于今天热衷于小说的我来说,当我写到这里时,故事的发端就像某种色彩斑斓的虹霞似的迅速掠过我的身旁。印象铭刻至深的,是一本关于山洞仙女爱情故事的图画书。是外国童话故事还是中国的童话,我记不清了,但我可以肯定那仙女的形象不像是外国人。似乎是有一次在公社的社部排练文艺节目时,看到这本图画书的。当时既没有过问这书是谁的,看过之后又给了谁,我都没在意。但我完全被书的画面和内容迷住了!我们在排练扭秧歌。教舞的老师很生气,她纳闷儿一向排练认真的熊哲红今儿个是咋的啦?只要一停下来我立马抓起书就看。故事说的是一个王子因不能娶上他心爱的平民姑娘而拒绝继承王位,逃到山洞里避难;而这个平民姑娘又是如何历经千辛万苦找到了山洞里,最终两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我一时完全处于一种痴迷而又颠狂的幻觉状态。我被那平民姑娘的美丽和善良以及她大胆无畏的精神紧紧地攫住了!多重错综复杂的心绪交织在一起。我眼睛死死盯住画面,看着看着,幻境出现了:那仙女般的人儿,仿佛像嫦娥舞袖似的一跃而腾出了纸面,直接融入我的大脑中去了,因为脑海中开始萦绕着一种神奇的乐音,但它不是屋子里飘荡的那节奏单一的秧歌舞曲,而是顿生的一种恍若天籁般的音乐。于是,书中漫妙温婉的故事,在我脑中海涛般汹涌的音乐的烘托和强化下,那个仙女就生生地直接化作那杨家的小女儿了。我眼前浮现的就是她!我简直区分不出我眼前舞动的那个“她”,是书中的仙女,还是我的玩伴杨家女。至此,那颅内的音乐声、那图画上的仙女形象、那个杨家小女,三者彼此完全融为一体了。而且我体内也发生了剧烈变化,一股暖流从胸间顿然四散开来,竟然觉得我就要从地板上飘升起来了——就要和那个仙女或杨家女一起,幸福地住在那个山洞里了。永远也不回来了!……
哦!那是我第一次从书上知道了有爱情这回事。
犹如普鲁斯特一旦认出了“玛德莱娜蛋糕”的味道后整个童年的贡布雷便浮现在眼前一样,此刻在我的脑子里又出现了一部小人书,我对它的着迷程度,宛如史前的恐龙令意识初现的小孩着迷一样。我不记得书的名字,但那个叫“牛大水”的幸运的男青年主角,我是终生不能忘怀的。他是那个可恶的地主的长工,苦活儿脏活儿都由他干。女主角月眉十六岁,是地主家的女佣。那地主贪恋月眉的美貌,可她坚决不从。她爱的是她的“牛哥哥”。地主得知月眉的真情后,想出一条毒计,派大水只身一人去深山老林里烧木炭。一天,地主在馒头里下了毒药,假惺惺地让月眉给大水送去。还在冰天雪地的路上,月眉就觉得那馒头有点不对劲儿:那白白的馒头上面怎么会出现隐隐泛红的小点子呢?平常可从没见过的呀!当她见着大水、看到饥肠辘辘的他迫不及待地要吃的时候,她一把夺过来自己先尝了一口,并坚持让大水等一会儿再吃。果不其然,月眉中毒了!恶心、呕吐、肚子剧痛。好心的牛哥哥为她翻山越岭找一种叫“白茅根”的解毒药,因为大雪封山,草药根本就不好找,他就用双手刨开积雪,那峭壁上、深坑内、暗阴沟里,到处留下了他的血迹。到第二天傍晚的时候他终于采着白茅根了。月眉吃了解药后病也好了。可他们也没法再回去了,最后俩人毅然决定私奔、远走高飞了……在看完小人书的那些个天里,我脑屏上几乎一刻不停地回放着月眉的靓丽面容,耳边回荡着月眉叫着她心爱的“牛哥哥”的甜美声音,心里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说,我要是那个牛哥哥,该有多好啊!
乌云琪琪格!巴图吉拉嘎热!这两个名字,一女一男,仿佛一道闪电从我沉睡四十三年的大脑幽暗的深处悠然地划过。啊!没有任何东西比我回想起这两个名字所涌起的激动更甜蜜或更奇异的了。这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长篇小说,但当时所看的是无头无尾的、更不知书名的书,皱不啦叽的,那书头书尾被揉皱的书瓤,就像鬈曲的蕨草叶片那样翻卷着的。但是我被书中的爱情故事迷住了!应该是发生在内蒙古大草原的故事。乌云琪琪格!一个十八岁的温柔多情的漂亮女孩,可她们一家,她爸妈她自己,都是贵族的奴隶。那贵族老爷是个年近六旬的小脑袋的秃瓢儿,他喜欢她,千方百计想纳她为妾(我的印象是这老头还不是太坏)。但他的纠缠令她不快,有一次,老爷想武力征服她,被她用巧妙的智慧——“乌云”在蒙古语中就是智慧的意思——给战胜了。因为她爱的是胸膛宽阔结实得像铜铸的希腊神像大卫那样的威武雄壮的汉子——巴图吉拉嘎热!她挚爱他,还因为他的勤劳、朴实、善良和勇敢,尽管他也是奴隶。贵族老爷只好想办法除掉他。他大智大勇地逃过了好几次劫难,但最后被逼得只好逃进了阴山。巴图自知他的奴隶身份,深怕自己没有能力让乌云幸福,便没有给她留下任何自己去向的踪迹。小说花了大量篇幅,讲乌云是如何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在阴山的一个山洞里找到了巴图,从此俩人就在大山里伐木建房、开荒种地、生儿育女,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的幸福生活。那蛇形的山径,那叠翠的群山,那缥缈的雾色,那叮咚的山溪泉水,那柔情似水的乌云对巴图的爱,使沉溺于阅读中的我时时恍若置身于仙境,眼前总是呈现出一幅幅浓淡相宜的壁画垂挂在天际,令我心旷神怡,致使我那过早萌动的青春期的一切烦情愁绪荡然无存!
本来我可以在图书馆查查的,这应该是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的爱情小说,要不然它就不会留给我如此之深的记忆。但为了还原我人生史的真相,我还是全凭记忆来写下这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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