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个案研究法
(2016-11-03 09: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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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法是被观察对象处在自然状态下,由研究者通过眼看、耳听、手记直接观察对象的言语、动作、表情等外部表现来收集材料的方法。它是历史教育研究的一种最简便而义常用的方法。观察法与日常的随意观察是不同的,它是有目的、有计划、有中心的观察活动。观察法既可用于课堂教学,也可用于课外活动;既可观察教师的教,也可观察学生的学,或者包括教与学两方面;既可观察群体,也可观察个别。观察的成效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观察前的准备工作。它主要包括确定目的、中心和范围,拟订计划与步骤,对所观察对象的一般了解,观察标准的统一等。在观察中,要善于抓住现象中所需要观察的事实和材料,并发现各种现象间的联系,及时作好全面记录。观察后,要集中、分类和整理材料,进行分析,写出报告。调查法是研究者有计划地通过亲身接触和广泛了解(包括口头或书面的,直接或间接的),比较充分地掌握有关教育、教学实际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并在大量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综合,找出某些带有规律性的结论,以指导以后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的一种基本方法。
调查法一般是在自然的过程中进行的,通过访问、座谈、问卷、测验和查阅书面材料等方式去搜集反映研究对象的材料。调查法的一般步骤是:①准备阶段。选定调查对象,确定调查范围,了解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研究有关理论和资料,拟定调查计划、表格、问卷、谈话提纲等,规划调查的程序和方法,以及各种必要的安排。②进行阶段。按计划开展调查活动,通过各种方式搜集材料。⑧结束阶段。整理材料,包括分类、统计、分析、综合、写出调查研究报告。
实验法是研究者根据研究目的,人为地改变或创设一定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条件,让一种或几种教育;教学因素发挥作用,使之产生某种教育、教学现象并通过对这些现象的观察、{己录、分析,揭示出其原因和规律,得出事物之间的必然联系的一种研究方法。其基本特征是实验前先刘‘研究课题提出设想(理论假设),实验中严格控制各种条件,以及实验结果的重复验证。实验法既可用于教育体制改革,也可用于历史课程设置的变化、历史新教材的试用或历史教学方式方法的效果等。
实验法的组织形式一般分三种:①单组形式。就一个组或班进行实验,观察施加某一实验因子与不施加实验因子或在不同时期施加另一实验因子,在效果上有何不同。②等组形式。即选择两个在各方面条件相似的班或组作为实验对象,一个班或组称为实验组,施加一定的实验因子,另一个班或组称为对照组,作为对比的标准,不施加类似的实验因子,然后测量和比较两个班或组的成绩,通过比较以确定该实验因子所产生的影响,得出研究的结论。⑧循环形式。即把几种不同的实验因子,按照预定的排列顺序,分别施加在几个不同的班或组,然后将各班或组对因子所产生的变化或效果加在一起,进行比较,得出实验的结果。这种组织形式的最大优点是不受所选择班、组的原有条件必须十分相似的限制,只要具有两个以上的实验因子,便可自由选择相应数量的实验班、组,而且比较可靠、精确。实验法进行的步骤是:①确定实验方法和组织形式,拟定实验计划。②根据实验目的,拟定测验题目,·准备用具、记录表格、统一标准,拟定记录方法、符号等,设法控制实验因素,使重要因素不变或少变。3在实验过程中要作精确而详尽的记录,在各阶段中要作准确的测验。为了排除偶然性,可反复实验多次。④处理实验结果。考虑各种因素的作用,慎重核对结论,力求排除偶然因素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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