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科室总想把自己份内的工作推给别的科室干,咋应对?
(2020-09-02 08:28:08)分类: 学法用法、生活百科 |
梁老师,机构改革以来,我们这有些科室甚至个别领导,经常把自己份内的工作,想方设法推给别的科室做,弄的科室之间经常产生矛盾。不知您是否遇到过这种情况,是怎么处理的?
【参考意见】
去年,就有人问过这类问题,因为此类问题与市场监管业务无关,所以也就没有发表意见。8月28日,又有外地同仁问到这个问题。看来,遇到这种情况的同仁还不在少数。于是今天就这个话题说上几句。
机构改革以后,好几个单位的人合在一起,什么样的人都会有,出现这种情况并不稀奇。
现在的市场监管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且“干的越多、错误越多”“混的混、干的干,混的给干的提意见”在一些单位已成为一种“时尚”。这就难免出现一些投机取巧之人。这些人遇到困难,不是想方设法克服困难,而是动起歪脑筋,想把困难推给别人,这样自己就能落个清闲,也没有了“干不好被追责”的后顾之忧。
可气的是,这些人有时还真能靠着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把那些信奉“会叫的孩子有奶吃”的领导说动,于是真就能把自己份内的工作推出去。这样一来,吃亏的就是那些只知道埋头苦干、不善于在领导面前表达的人了。但俗话说得好,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人再老实也有奋起反抗的时候。一旦老实人起来反抗了,那么单位科室之间的矛盾就起来了。久而久之,推诿扯皮、勾心斗角就会成为这个单位的常态,那么这个单位也就完了。
在我看来,那些总想把自己份内的工作推给别人干的人,是自私的,也是无能的。
——你自己怕工作干不好担责任,难道你推给别人,别人就不怕担责任?这不是自私是什么?
——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公务员,对自己的份内工作,遇到困难应该千方百计克服困难,最终圆满完成任务,这才是正道。遇到困难不是在如何克服困难上下功夫,而是想方设法把困难推给别人。这不是无能又是什么?
关于科室之间的职责分工,在市场监管系统,我认为应该坚持“三个尊重”,即:尊重三定方案、尊重上下对口、尊重传统做法。
详细说就是:三定方案明确了的,就按三定方案来;三定方案不明确的,看上级局由哪个处室负责,下级局就由对应科室负责;上级局也不明确的,按照本局的传统做法来,即原来是由哪个科室负责的,就仍由哪个科室负责,科室撤并的就由承接原业务的科室负责。
我所在的局近年来就是按上述“三个尊重”运作的,运转一直比较顺畅,很少出现科室之间勾心斗角的现象。
其实,坚持“三个尊重”也是法治观念的体现。那些总想通过三寸不烂之舌“说服”领导把份内工作推给别人的人,归根到底还是缺乏法治观念——因为在他们心里,一直是“人治”思维,认为只要领导“发话”,什么三定方案、什么上下对口、什么传统做法,统统都可以置之不理了。
最后,我给这位咨询的同仁的参考意见是:按照上述“三个尊重”的原则,是自己的工作一定努力做好,不是自己的工作坚决不“越位”。对那些想往你手里推活儿的人,一次也不能客气,因为你接了一次,他就会得寸进尺来第二次、第三次(这种人往往是不要脸的)。建议你最好跟他共同学习一下“三个尊重”。如果“三个尊重”还不能说服他,那你就再送他一个“尊重”——让他“尊重”一下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