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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九龙沟人记事(401)
(2024-06-05 14:40:55)
标签:
九龙沟人牛庆臻
记事(401)
文化
分类:
随想
多年前,有朋友赠余《启功给你讲书法》一书。余翻阅后,对其所说“文字总要和语言相结合,总要让读的人看的人懂得你写的是什么”,“你写出来人家都不认识,你要干什么呢”,“我觉得写出字来要使看者认识”不敢苟同。尽管大师指字形构造应尊重习惯、不能杜撰,但仍觉一再强调识与不识有失浅薄。
近从《中国书画报》上读到一文《摭谈书法用字》,结论是:“书法,是给人看的,是用来交流的。人们看不懂,还有什么社会意义?”更觉浅薄至极,把书法与书法艺术割裂开来而混为一谈。如同听歌曲和戏剧,唱词未必听懂,但不可否认曲调美妙。
于是想到有人问毕加索,说“你的画怎么看不懂?”毕加索反问“你听过鸟叫吗?”答:“听过。”问:“好听吗?”答:“好听。”问:“你听懂了吗?”问者无语。
书法,尤其篆书、草书,已退出实用功能而仅具艺术欣赏性。不懂篆法、草法者,辨识很难,或根本不认识,但其给人以美感是不可否认的。著名书法家王冬龄之“乱书”更是将草书推向极致。有云:“草书的最高境界:你不认识,作者自己也不认识。”虽说所言有些极端,但也不无道理。有云:“停留在识与不识是低层次欣赏。”愚以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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