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溺水事故多发原因及防范对策
(2013-06-20 20:25:01)| 分类: 安全防范 |
青少年溺水事故多发原因及防范对策
——代致全市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一封公开信
随着夏季气温的持续攀高,人们为躲避酷暑高温,往往喜欢到水边嘻戏玩乐。可是,游泳在带来乐趣的同时,也伴随着潜在的危险。特别是中高考已经结束,学生们马上就会迎来欢乐自由的暑假生活,每年此时,总会在河畔、水库、池塘、水渠等非专业游泳场所发生溺水死亡的意外事件。
为了防止此类事件给受害者家庭带来巨大的伤痛,应做好防范措施,预防溺水悲剧的再次发生。为此,公安民警从剖析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特点入手,归纳汇总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常识,希望能对全市广大青少年学生安全防范起到积极作用。
一、
1、多数溺水死亡事件都发生在农村,尤其是地处边远和条件较为艰苦的农村。
2、发生溺水事故的时间段主要集中在5月—9月。
3、发生溺水死亡事故的年龄段多是低年龄段,以中小学生居多,“留守儿童”发生的溺水事故比较突出。
4、发生溺水事故的地域多在江河、湖泊、池塘、水库、水坑等处,特别我市境内就有黄河、汾河、以及黄河提水灌渠流经。说明学生玩水到处都存在安全隐患,稍不注意往往就会发生事故。
二、
1、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护能力不强。由于中小学生有强烈自由玩耍的个人向往,缺乏控制自己,分析问题,预见危险的思维能力,更没有遇到危险自我保护、自我施救的身体条件,极易发生溺水死亡事故。
2、学校和学生家长安全教育不到位,家庭监管能力不强。有的学校虽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但是因为学生暑假脱离了学校的约束,加之家庭监管能力不到位,尤其是留守儿童与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父母长期在外务工,把孩子委托给年事已高的老人看管,致使中小学生在假期处于失管失控状态。
3、从发生溺水事件的地点上看,大多发生在农村的河塘、水库、河滩、池塘、水渠等处,这些地方的水况不清,难以被人掌握,中小学生更容易在哪里受到伤害。
三、如何预防溺水事件发生
1、要树立安全意识。每当夏天游泳季节来临,学校班主任老师和家长都要给孩子讲野外游泳的危害,使学生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让孩子们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事故发生。
2、要加强教育管理。学校和家长密切配合,制定切实可行的行为规范,落实管理措施,严禁学生到那些偏远的山泉、溪流、峡谷或有急流、旋涡等水情复杂的地方游泳,也不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大面积水域游泳,特别是不能在狂风、暴雨的天气游泳;游泳要到有人看管的正规游泳场所并且有家长或大人陪同。
3、加强游泳技能的培训
有人说会游泳的人,会多半条命,人们只有真正掌握了游泳技能,才能有效的预防溺水,有条件开展游泳培训的一定要使学生学会游泳,并且要熟练的掌握,学校不具备条件的,学生家长根据情况培训教育自己的孩子。
4、遇到危险后的基本处理常识
(1)及时呼救:遇到危险或意外时应迅速及时发出求救信号,以取得别人的救助。
(2)争取时间:时间就是生命,危急关头要保持镇静,在水中尽量采用仰卧位,呼吸要做到深吸、浅呼,争取更多时间等待获救。
(3)靠岸意识:在有能力的情况,努力向岸边靠拢,靠岸越近,获救的机率越高。
四、特别注意事项
我们倡导见义勇为,更希望见义智为。遇到有人溺水时,必须运用最安全的方法救援,如果能在岸上施救的,决不要下水去救,如能用器材去施救的,决不要徒手去救。不论使用哪一种救生方法,都要先要求保障自身安全,这样才能达到救助别人的目的,千万不要演变成“人溺已溺”的悲剧。
最后,衷心的希望全市广大青少年学生平安、健康、快乐的成长!
河津市公安局僧楼派出所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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