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六书和“即”“既”之辨
(2014-07-23 21: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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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六书和“即”“既”之辨
研究汉字的人都会讲到“六书”。汉字“六书”的名称有三个出处:一是《周礼》郑注(郑玄引郑众注)的“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二是班固《汉书·艺文志》的“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三是许慎《说文解字叙》的“指事、象形、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其实郑众、班固、许慎可以说是同时代的人(东汉),其中许慎年龄略小一些。由于郑玄只是随文出注,所以后世讲“六书”,一般只用许慎的名称而取班固的顺序,比如时下大学教材即是如此。
许慎的名称好在哪里?其中有一个原因是它没有一个重复的字。但就“指事”和“象事”来比较,我个人觉得有时用“象事”会比用“指事”好。因为宇宙世界,大千万相,林林总总,非物即事。物有其形,事有其状;摹其形即见其物,绘其状则知其事。前者谓之曰“象”,后者何必要异之为“指”?如果这样说还有些抽象,不妨举两个例子来说明之。
这两个例子就是“即”与“既”字。
《说文解字》:“卽,即食也。从皀,卩声。”而甲骨文、金文与《说文》小篆稍有不同(见竖图)。林义光《文源》:“卩即人字;即,就也。”林氏认为,小篆“皀”,实际上是甲骨文装食物的圆形餐具(今字作“簋”)之讹变。所以,甲骨文的“即”,“象人就食之形”。人靠近餐具以就食,此乃事之状也。“即”字之所制,非“象”其“事”而何?
与“即”相反的是“既”。《说文解字》:“旣,小食也。从皀,旡声。《论语》曰:‘不使胜食既。’”《说文》的“小食”很不好理解,而引的《论语》书证更是与“小食”无涉(今本《论语·乡党》此句作“肉虽多,不使胜食氣。”)。而在甲骨文和金文中,“既”的左边和“即”完全一样,而右边则是一个掉头而去的人(见横图)。罗振玉《增订殷虚书契考释》:“既,象人食既。许君训既为‘小食’,谊(义)与形为不协矣。”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契文象人食已,顾左右而将去之也。引申之义为尽。”
“食既”“食已”,即吃完了。“顾左右而将去之”,李孝定的这句话太有画面感了——记得20多年前刚来深圳时,经常看到的有人趿着拖鞋、剔着牙、打着饱嗝、施施然离开酒店的景象,马上就会浮现在眼前——真的是太“象”那么一回“事”了!
作为一个研究古音韵的人,我想补充一点:周秦时期的“既”,与我们今天用的打饱嗝的“嗝”,确实有语源学和字源学上的关系:二者是声母相同的音近字;而从语义上说,现在的“嗝”,古代写的就是“既”。相反,“既”之与“即”,古音差别却较大,声母不同,韵也不同;不像现代汉语普通话,声母、韵母完全一样,只是声调有平、去之别(搞得为文者常有用混)。说粤语者应有明显的体会。
有人会说,在《说文》小篆中,“即”与“既”都是形声字,按上述甲骨文解释,也应该是会意字呀,怎么会和指事(或曰象事)牵扯在一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