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社会科学实验班201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指引
(2012-05-11 14: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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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高考 |
附件2:复旦大学社会科学实验班201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指引
(草案)
一、分流时间与专业
分流工作在第二学期结束后的暑期中进行。
专业去向为社会学、社会工作、国际政治、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其中,前两个专业属于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后三个专业属于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二、分流办法
(1)两个学院的吸收人数原则上参照该批学生进入复旦年度的配额结构,并可以有5%的浮动。分流基数是: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吸收中国学生109名和留学生30名,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吸收中国学生91名和留学生5名。与此同时,学院内部的专业也参照该年度的专业配额,并可以适当浮动。分流基数是: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的国际政治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和行政管理专业吸收中国学生大致为50人、34人和25人,吸收留学生大致为20人、5人和5人;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的社会学专业和社会工作专业吸收中国学生大致为51和40人,吸收留学生大致为3人和2人。
(2)每个学生首先申报志愿院系,然后在院系志愿下填报第一、第二、第三专业志愿(填满为止)。
(3)分流参照学生所填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每个专业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面试。
(4)申报者的人数如小于/等于某专业的最高限额,原则上予以接收,各专业可根据需要安排面试。申报者的人数大于某专业的最高限额,原则上按照第一学年绩点进行排序,也可以根据专业需要安排面试,综合考量后决定最终结果。
(5)第一志愿未被吸收者,按志愿顺序进入第二志愿;再按照上述(3)和(4)进行操作,以此类推。
(6)第一学年修习学分数未达到40分者,或者未修习社会科学类I组课程(政治学原理、法学基础理论和社会学导论)中任何一门课程者,除非有充分原因(需作书面说明),一般不自行进行分流申报,而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根据其情况分配专业。
(7)在完成上述程序后,如有学生没有被任何专业吸收,则编入2012级,参与下一年的专业分流。分流的依据相应地转为两学年的综合信息,分流方法以当年的分流指引为准。
(8)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的专业分流,参照上述条款,单独进行。
三、分流程序
(1)学生必须在2012年*月**日-*月**日17:00时前登陆校园URP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申请,逾期一律不予受理。每个学生必须填满相应院系的所有专业并排序。请谨慎选择,申请提交后将无法变更。
(2)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根据本“指引”第二部分的“分流办法”,在暑期军训期间完成分流工作。
(3)对在上述期限内未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申报专业不足、有课程需补/缓考(考试课程冲突除外)的学生,参照“分流办法”中(6)执行。
(4)分流结果由教务处统一发布。
四、工作小组
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由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的教学副院长、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的教学副院长、各专业负责人、本科教务员等人士组成。
五、未尽事项
由上述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成员集体磋商决定。
备注(2011级学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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