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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韩磊的人生悲剧不再重演?
9月16日,“北京大兴摔死女童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西中法庭公开审理。12时33分,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在最后陈述中,韩磊表示,“判我死刑,我能欣然接受。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能救赎我的方式,只有死,才能解脱我的痛苦。”他还表示将尽全力赔偿受害女童家属。(新华网)
为何嫌犯韩磊会当庭求判死刑?
此案最大的矛盾在于,一开始嫌犯韩磊当庭翻供,在庭上声称自己当时是摔了车,而不是摔了孩子。并且他说那个车是购物车,不是婴儿车,他也并没有看到车内有孩子。但为何在翻供之后又求判死刑?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检方提供的证据,就可以清楚韩磊当时在庭上是如何的绝望了。
证据一:针对韩磊的翻供,另一名被告人李明当庭却是这样说的,说当时他是看到了那是一辆婴儿车,并且是看到韩磊从车里抓起了孩子摔在地上。李明说韩磊当时一定是疯了;证据二:公诉人出示一份监控录像。该视频清楚的显示了韩磊从婴儿车里抓起了什么摔在了地上的整个的过程;证据三:就是证人证言。分别有四位当晚的目击证人做了这样的证言,看到韩磊从车里抓起了孩子,这些证人的描述与在监控录像当中所看到的画面几乎是一致的。
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韩磊的绝望心态是可以理解的。但我们更应反思的是,是什么样的背景和环境造成了这种悲剧,如何让韩磊这样的人生悲剧不再重演?事实上,早在审判之前,一段韩磊接受检方讯问时的视频显示,韩磊曾向检察官哭诉道:“您一定要判我死刑,我真不活了,我这二十多天每天特别痛苦,我真的不想活了。”也就是说,这不是他第一次有求死的心态,如果我们了解一下他的人生经历,就知道这二段“求死之词”,并非“表演”。
如何让韩磊的人生悲剧不再重演?
也许犯罪嫌疑人韩磊真该死,但观察其人生轨迹,何不也是件悲剧。从媒体的相关信息披露,韩磊出生在当时的航天部大院,但父母又属普通工人,是被院内那些真正干部子弟所轻视的一群人。其爸又长期在远离北京郊区工作,一方面得不到父爱,同时又被身边的小伙伴们瞧不起,加上生活较贫困,整体来说,他的成长环境并不好。那个时代“三线”建设造成的父母分离,无疑给韩磊同时代同命运的人的成长带来了伤害。
韩磊的第一次盗窃,是一
于是他再次盗窃——一辆豪爵汽车。可怕的是,当时北京正在“严打”,即不顾本来就不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司法体系,更多是为政治目的而人为加重某些罪行,以获得社会安定。因盗窃辆车,韩磊就被判了无期徒刑。
2012年韩磊出狱后,和朋友在山东办了一家养羊场,在山东德州的陵县屠宰后拉到北京贩卖。“一个月能挣几千块钱,生意还不错,没想到就出了这事”。从南方周末的报道来看,他是真正的想好好融入社会,重新做人。但事情不如愿,他再次失败了。他回到北京卖破烂,出事前刚做成了笔生意,遂邀请朋友来喝酒庆祝。可以相信,至少在这次悲剧发生前,韩磊想作为正常人的心是真诚的、迫切的。他在监狱里自学了大专,包括心理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等五个文凭。他甚至开始写自媒体小说,还手写编辑了一本七百多页的古汉语词典。从这个角度看,他是想重新做人的。
监狱到底该如何改造才能让人走上正轨?
从李双江之子因无故殴打他人被劳教,但结束劳教不到一年就涉嫌轮奸。到前年,山东泰安“1·04”袭警案的主角刘建军自1985年至2000年,曾因故意伤害罪、盗窃罪两次被判刑;2000年4月,被法院裁定假释,但出狱后仍不思悔改,后犯下惊天大案。这些年来,接连发生一系列案件,我们惊讶地发现:无论是劳教还是劳改,抑或少年管教,再犯的情形惊人的高。
服刑人员到监狱进行劳动改造,最后让其重新回归社会,这是刑罚的重要目的之一。但是,如今个别监狱并不是以改造为目的,而是将罪犯当作免费劳动力,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来对待劳改,忽视对服刑人员思想与人格的改造。从当年震惊全国的白宝山抢枪杀人案,到如今的北京摔婴案,我们是不是要更多的对监狱的改造方法的手段进行反思?对服刑人员重新走上社会多一些帮助和人文关怀?
当然这次摔婴悲剧,韩磊的行为无可原谅。但如果婴儿母亲在看到对方喝酒后多避让些,如果韩磊个人修养好些多理性些,人生历程阳光多些平坦多些,这样的悲剧就可完全避免!对韩磊个人而言,如果没有”三线“建设带来的父子分离,如果没有本质是少年监狱的工读学校,如果没有”严打“时期法律滥用带来的”轻刑重判,如果监狱真正的在改造和德育犯人,如果社会具有良好的平等宽容文化与宗教氛围,韩磊的人生,或者说我们每位同龄人的人生,是否都可能会重写呢?(文/风青杨)
文/风青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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