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
(2015-06-12 11:25:03)
标签:
装置设施安全设计事故 |
分类: 火灾爆炸(粉尘) |
参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2013版)要求,组织设计单位开展诊断。安全设计诊断工作主要对工艺系统、总平面布置、设备及管道、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事故应急设施、公用工程及其它防范设施等方面内容进行设计复查审核,全面查找因设计问题产生的隐患,并及时整改治理,保障安全生产条件。
1.工艺技术是否成熟、可靠,是否采用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是否在小试、中试或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是否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
2.工艺流程组成,主要包括原料处理、化学反应、产品精制、包装储存、装卸运输等环节,每个环节的单元操作过程和工序的设备构成连接(反应器、塔、炉、槽罐等各类设备、设施、管道、自控联锁装置、监测报警设施、泄压止逆设施、防火防爆防泄漏设施、吸收中和设施、保护和置换设施等)以及各生产物料加工处理的顺序、走向、步骤等是否满足工艺安全要求。
3.操作方式、工艺参数、主要控制指标(配比、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是否符合安全运行条件要求。
(二)总平面布置诊断主要内容
(三)设备及管道诊断内容
1.主要设备的选择和防护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设备、管道的选材是否符合物料性质及特殊作业环境的要求,管道和阀门、法兰等元件是否匹配,连接方式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四)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诊断主要内容
1.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储存装置是否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规定设置了相应的自动控制(PLC、DCS)、紧急停车(ESD)及安全仪表(SIS)系统,该系统与生产装置是否适用,安全联锁及参数设置是否合理,自动控制系统是否正常投入使用。
(六)公用工程及其它防范设施诊断主要内容
2.企业所需的其他公用工程(如通讯、照明、制冷等)是否与生产装置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