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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小心“被嫖娼”了

(2013-08-18 06:48:36)
分类: 世事评点

一不小心“被嫖娼”了

文/忧者无忧

 

前天,也即8月16日,星期五。

身在大连的老忧我,在福州“被嫖娼”了。而且,厦门的战友加同学阿D,因此被骗2万元。

那天中午12时许,被炎热折腾得坐卧不安的老忧,接到了许久未联系的阿D的电话。

接通电话后,我用“阿D”向老同学表示了问候。然后,等着他继续说话。

我本以为,他会与我唠些家常;或者,他准备来大连,甚至已到大连,要与我会面。

但实际情况不是我预料的那样。

阿D说:“老忧啊,你现在哪里?”

我回答:“在班上啊。”意思是,我在单位上班。

阿D说:“老忧啊,我被骗了,被骗了2万元。”

我急忙问:“发生了什么事?”

阿D说:“昨天有人给我来电话,声音特像你。说是用新换的号码与我通话,我相信了。”

阿D又说:“说你与同事出差到福州,要绕道厦门来看我,我相信了。”

阿D还说:“今天上午,他来电话说你昨晚在KTV出事被抓,需要2万元。我相信了。”

至此,我明白,他也明白,他被并不高明的骗子,用老套的办法,骗了!

我无意细问过程,无意诉说家常,而是说:“报案没?抓紧报案吧!”

阿D问:“是向110报案吗?”

我回答:“我也不知道。你抓紧报吧,肯定有渠道!”

 

前天晚上,我向阿D的两个手机号打电话,都未接通。一个关机,一个无人接听。

昨天上午,又致电阿D,终于接通了。他已报案,而且情绪已比较平稳了。

于是,我们有了20分钟左右的交流。我由此知道了事情的大致经过。

阿D为自己的“迷糊”而懊恼而苦笑,自述“不知为何就犯了那样的迷糊。”

我劝阿D别太上火,事情已经发生了,上火也没用。案子能破当然好,破不了也得认帐。

我问阿D是否将事情告诉了媳妇。他说告诉了。我希望他们两口子千万别因此事闹意见。

从一开始得知此事,我就产生了不安。

不安的是,此事竟因我而起;而我被人利用了,却浑然不知。

阿D与其说是受了骗术的欺骗,不如说是受了感情的欺骗。

骗子在有意无意间,利用了老忧与阿D的感情。

 

20多年前,上军校期间,我与阿D结下了战友情同学情。

某个暑假,阿D未回福建,而是与我一起回了我的老家山西河津。

我们骑着自行车游览了“秦晋之好”的禹门口黄河大桥。

河津被称“古耿龙门”。鲤鱼跳龙门的故事,发生在那里。禹门的禹,是大禹的禹。

写到这里,我眼前浮现着当时的真切情景。不多言。

 

军校毕业数年后,我要结婚的时候,曾经准备去厦门旅游。

但由于经济的缘故,未能成行。

后来经济上不成问题了,又因别的缘故,始终未能去过厦门。

但这个念想,一直存在脑海里。

去年,阿D曾经到访山东烟台,准备跨过渤海来大连。也未成行。

 

阿D说,你多次说要来厦门。所以,一听说你要来厦门,我特高兴。

也许正因为“特高兴”,惹来这桩闹心事。

我对阿D说,请告诉你媳妇,来大连游玩时,我加倍接待你!

 

(201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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