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里的“鞭子”
(2012-06-08 10: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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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子中国妇女报鸿雁传书寒风刺骨剪报杂谈 |
分类: 亲情传递 |
婚姻里的“鞭子”
文/忧者无忧
刚看了篇“阳光灿烂”的文字:《迁就与妥协--婚姻里的必须》。有所思,整理如下。
刚结婚时,爱好文字、追求上进、就职妇联的妻子,曾给我“远程推荐”过一篇中国妇女报上的文章:“甜甜蜜蜜的鞭子”。
“远程推荐”的意思是,那时,我们夫妻分距两地,相距2000余公里。妻子通过鸿雁传书的方式,给我寄来了这篇文章的剪报。她也许是在暗示,今后的日子里,如果一不小心抽了你“甜甜蜜蜜的鞭子”,勿谓言之不预啊。
20年时光已过,那张剪报应该仍然留存在我的某个本子里。具体内容已经忘记,但这个鲜亮的题目,却牢牢地印在了脑子里。我虽然不是个“没事找抽型”的人,但,妻子如果有“抽”的冲动,我多数还是能够接受。甜甜蜜蜜的鞭子,我勇于接受。不甜甜蜜蜜的,不接受!
婚姻生活中,妻子可以是丈夫的“鞭子”。但这得设置个前提,而且是重要前提:“鞭子”必须是甜蜜的温柔的多情的。妻子如果忘却了甜蜜、温柔与多情,那么,抽向丈夫的“鞭子”,难免会返回来抽了自己。抽丈夫越狠,反抽自己也越狠!
夫妻在相处过程中,无论愿不愿意,承不承认,各自都会有所改变。这种改变,是自觉不自觉合一的改变。这种改变,就是习性、志趣、理念的双向适应与磨合。它一定是双向的,而非单向的。单向适应,很可能把婚姻逼入误区,逼向死角。
男女双方,都别指望自己的意志可以强加于对方。都别以为,自己的意志,便是正确的高明的意志。你可以春风化雨般滋润对方,不可以寒风刺骨般伤害对方。你可以潜移默化地影响对方,不可以刀砍斧削地修理对方。
人至少有社会人、家庭人两重属性。男女双方的社会地位与家庭地位根本不是一回事。社会上你可以是高官,是高职,是高人,可以居高临下地办事说话。但回到家里,你的“三高”都不应存在。你得把社会之“高”,即刻转化为家庭之“平”。你得放平心态,与自己的爱人相敬如宾、相濡以沫。你只能是老公、老婆,而不能是某长官、某模范、某行家。
女强男弱型家庭中的女方,更应慎重“扬鞭”,好自为之。撒切尔夫人,阿基诺夫人,纵然在国际舞台、政治舞台上是“铁娘子”,回到家里,也仍然应是贤妻良母。此时此地,丈夫只是女人唯一的生活伴侣,而非领袖普罗的社会公民。
婚姻中的双方,都只是对方的同伴,都不是对方的驭手!
方田先生的妙语点评:鞭子一举:啪——甜蜜!啪啪——快乐!啪啪啪——幸福!
(201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