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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儿子儿媳赶出家门 老太露宿楼道每天啃馒头等死

(2012-11-08 16:14:57)
标签:

呼玛

宋体

双方商订书

宝山法院

房屋

杂谈

分类: 人间感性,触动你我
    南京气温日渐下降,西善桥58岁的赵阿姨如今却露宿在楼道内居住。赵阿姨说,她已经被儿子和儿媳赶出家门两个多月了。由于中风加视网膜脱落,她的腿脚眼神都不太好,再加上牙齿都掉光了,每天只靠三个馒头填饱肚子。寒冷的夜晚,赵阿姨只能以泪洗面。

被儿子儿媳赶出家门 <wbr>老太露宿楼道每天啃馒头等死


    再婚老伴去世老人被继女逼出门 法院判决子女搬离父母家


  东方网11月4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一对再婚老人均已84岁了,一方子女迫不及待入住老人房屋。前天,宝山法院判决这对女儿女婿十日内搬离父母家。


  原告唐老先生与杨老太系再婚夫妻,双方都有自己的儿女。杨老太的女儿女婿也已经50多岁了。1999年7月,两位老人准备结婚购房,老人及双方子女共同签订《双方商订书》,约定由唐老先生的儿子出资2.3万元,杨老太的子女出3万合购房屋。


 

  2001年2月,呼玛三村的房屋房地产权利登记于杨老太名下。次年3月11日,杨老太立下公证遗嘱,主要内容为:“我有登记在我名下的与丈夫共同所有的座落在呼玛三村房产一套,是女儿支付的,在我故世后,上述房产中属于我的份额由女儿继承。”今年刚过完年,本来一直居住在本市昭通路的女儿女婿两人趁唐老先生不在家,突然搬入呼玛三村的房屋。8月,唐老先生向宝山法院起诉继女和继女婿,要求两被告立即搬离呼玛三村房屋。


  法院认为被告未经原告同意,居住在系争房屋内,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要求两被告迁出系争房屋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准许,判决被告十日内搬离系争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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