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乾隆文字狱”高潮时期,《石头记》被定为禁书
(2021-05-31 0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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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石头已破题。
百思不解问媒体:
名著奇书何不提?
[解味《石头记》周末谭(3)]
乾隆“文字狱”高潮时期,《石头记》被定为禁书
曹雪芹去世于乾隆二十八年除夕(1764年2月1日)。随后其带有大量批语的只有八十回的《石头记》便流传到社会上,人们纷纷传抄,一时“洛阳纸贵”。对于当时传抄的盛况,在程伟元为“程甲本”《红楼梦》而写的“序”文中有所反映:
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置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可谓不胫而走者矣。
正在京城任职的戚蓼生购买了一部手抄本,并为之作“序”,是为著名的“戚序本”《石头记》。
可以料想:如果没有外部因素的干扰,后来在社会上流传的,也仍是《石头记》,直到今天。
然而不幸的是,曹雪芹命不逢时,恰遇中国历史最残酷的乾隆“文字狱”时期。
乾隆时期的“文字狱”可分为两个阶段:
《石头记》遭到查禁,是在第二阶段。大体与编纂《四库全书》同步进行。所谓《四库全书》,指经、史、子、集四大类别。而在《四库全书》的编纂过程中,一再强调的却是查缴“稗官私载”,“诗文专集”等等;而且对“未经镌刊,只系抄本存留者”,也不放过,要求必须“缮录副本”。
乾隆、和珅如何使臣民重视查缴“稗官私载”,“诗文专集”工作呢?
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十二月,于敏中病逝。第二年十月十五日,乾隆便上谕:“和珅著充四库馆正总裁。钦此。”而在此后,查缴、销毁禁书运动更加深入,禁毁对象不仅包括散文诗集、稗官野史,就连“演戏曲本”也不放过。是年十一月,乾隆上谕曰:
前令各省将违碍字句书籍,着力查缴,解京销毁。现据各督抚等陆续解到者多。因思演戏曲本内,亦未必无违碍之处,如明季国初之事,有关涉本朝字句,自当一体饬查。……有应删改及抽撤者,务为斟酌妥办。并将查出原本暨删改抽撤之篇,一并粘签解京呈览。……钦此。
前因外间流传剧本如明季国初之事,有关涉本朝字句,亦未必无违碍之处,传谕伊龄阿、全德、留心查察,斟酌妥办。兹据伊龄阿覆奏:派员慎密搜访,查明应删改者删改,应抽掣者抽掣,陆续粘签呈览。再查昆腔之外,有石牌腔、秦腔、弋阳腔、楚腔等项,江广闽浙四川云贵等省皆所盛行,请敕各督抚查办等语。自应如此办理。……钦此。
两个上谕都强调“有关涉本朝字句”,而“明季国初之事”,不过是陪衬罢了。自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至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虽仅5年,“文字狱”案件便多达50起,平均每年有10起之多。这些案件都是与“禁书”结合一起的,因而“文字狱”在当时又称作“书祸”。
此集入禁网,清吴氏小残卷斋藏传抄军机处奏进《全毁书目》,此本在第十次奏进折中,其案语云:“查《朴村集》系张云章撰,书中诗句有干碍处,应请销毁。”流传甚罕,直是故耳。
在这次“书祸”之后,曹家的两位已载入宫廷史册的人物,被彻底删除了:
第一位是竺香玉皇后。
竺香玉(以曹香玉之名进宫)于雍正十年被选作皇贵妃,十一年生子弘曕后,即被册封为皇后。她为曹家带来了中兴,使曹家达到富贵的顶峰。
查史料,甚至历史档案,都无“曹香玉”其人。但是从大量历史遗迹来看,在雍正九年孝敬宪皇后薨逝后,确曾册封过一位皇后。并且进而考证出这位皇后(香玉皇后)在雍正崩后,曾先后带发修行于北京海淀真武庙(乾隆元年至十一年初)和北京卧佛寺西南角的广慧庵(乾隆十一年之后),薨逝后葬于北京陶然亭公园锦秋墩下,更成为乾隆确曾大规模删削历史的罪证。(“石学论丛”中都有论证。)
第二位是曹雪芹的母亲马氏的真正身份。
从《石头记》内证和大量历史考证,已可作出结论:曹雪芹的母亲原是康熙的第十六皇女。(“石学论丛”中有论证。)
乾隆将父皇雍正的第二位皇后——香玉皇后,及父皇雍正的第十六皇妹(乾隆的姑母),从历史档案删除的同时,相应的自然也要把有关的一切历史资料、散文诗歌……一并查封、销毁。张云章的《朴村集》和屈复的《弱水集》就是在这种背景下遭到查禁、销毁的。《石头记》也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遭到了大规模的查禁、销毁,时间是乾隆四十二年至四十六年。
至此,《石头记》被成为禁书,在一般情况下,就销声匿迹了。然而《石头记》是一部如“风月宝鉴”那样有正、反两面的“奇书”。其正面小说之精彩,在中国古典文学中为最,在世界文学中,也可列入重要的文化遗产,即使清宫也奈何不得。因而在“文字狱”结束后,允许该书在将《石头记》书名更换成被曹雪芹废掉的《红楼梦》,并删除所有批语后进行流传。这就是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停止“文字狱”后,第二年便出现甲辰本《红楼梦》的原因。
此后,由于国人很难再看到原本《石头记》,便逐渐误以为:《红楼梦》就是曹雪芹留给后世的著作。这种以假代真的认识,已毒害我国读者二百多年,现在应当重新思考,给予纠正了。
参考资料:
1、《乾隆—和珅是阉割带脂批的八十回本〈石头记〉的罪魁》(载于《红楼解梦》第六集)。
2、《探讨最接近曹雪芹本意的〈红楼梦〉抄本》(载于《红楼解梦》第六集)。
紫军、霍国玲(010—82598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