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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重点国际合作项目评审原则

(2017-06-13 10:47:56)
标签:

重点国际合作项目

分类: 科学研究
在重点国际合作项目评审会议上的讲话

张希

2016年7月6日

各位专家上午好!

  感谢大家一如既往对基金委化学部工作的支持。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按照基金委化学部十三五规划的要求,未来五年,化学部要抓住“化学合成、过程及功能的精准控制和规律认知”关键科学问题,强化基础性、前瞻性、交叉性和变革性的创新研究,实现“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的转变,使得我国化学研究的部分领域在全球化学研究中成为开拓者和引领者,在若干化学领域取得重大科学突破。

  重点国际项目评审要适应十三五规划的新要求,项目的承担人应该肩负起实现十三五目标的责任。关于重点国际合作项目的评审,我简要强调几点原则:

  一、有合作必要性的项目优先:是否在致力于解决重要的科学问题,而且确实有通过国际合作来解决此问题的必要性。 

  二、有合作基础的项目优先:在同等条件下,如果双方的专长互补,已经有实质性的合作,并有共同署名的文章发表,这样的项目优先。 

  三、同等条件下,注意平衡国家和地区。我们既要与发达的大国合作,也要与发达的小国合作;既要与发达的国家合作,也要与金砖国家等发展中国家合作。 

  基金委是我们科学共同体的一部分,维护它的声誉,坚持评审的公平,是我们大家共同的责任和义务。由于答辩的时间有限,希望大家不要做引导性发言,一次问一个问题,简洁明了的提问,要求答辩人也简洁明了地回答。同时,要求大家保密,不得泄露任何评审内容。 

  拜托大家把关,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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