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9月3日“非诚勿扰”节目孟非的一段话--------教育层面的解读
(2011-09-06 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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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9月3日江苏电视台“非诚勿扰”节目中,就夫妻间“供养”“吃软饭”这个话题,主持人孟非发表了一段观点,我非常之赞成,节目中,孟非是这样说的:对于这个问题,夫妻间无论是供养还是吃软饭关系,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是否能够接受一种供养关系,我认为,未必就一定不可以。或者男人接受了之后,就一定有损于人格或者尊严,我觉得是不是可以考虑,有两个前提:作为男人或者女人,你们有没有自食其力的能力。这是第一条。第二:有没有在两个人的关系当中,感受到互相尊重的感情。如果有这种相互尊重的感情,你又有自食其力的能力,这种供养是完全可以能够接受的。”
这是我一直想说,但没有如此精炼总结过的观点。玥玥是个女孩,在当今这个男权的人类社会,我作为一个女孩的父亲,这也是我最关心的一个话题,孟非提到的两个所谓被供养的前提,我非常认可,我认为,当一个人,尤其是女人,将来是否能成为一个能自食其力的人,这很关键,他也是是否能有一个真正幸福美满,和爱人能互相尊重的前提。重新解读孟非老师的话,一个真正能做到自食其力,并拥有一个能和爱人真正的互相尊重的情感,在生活方式上,是否是供养关系就完全成为了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话题了。也就是说,供养还是不供养,没有区别了。
说到自食其力,我认为含义非常广泛,毫不夸张的说,他其实就是教育的最终目的。我们教育孩子,就是要让孩子成为一个真正意义的自食其力的人。
我理解,自食其力,并非只是学习好,博学,高学历。他也还一定要是一个有美德,孝敬父母,尊老爱幼,自尊,自爱,自强,有爱心,有责任心,会交际,善于沟通。。。。。。。。。。。。。。的人。总而言之,就是一个做人做的好的人。这难道不正是教育的目的吗?
说到这里,我想起了前不久新婚姻法的颁布,引发的讨论,关于房产问题的修改,一定意义上,在经济上对购房一方有利,而社会现实是,购房的一方恰恰是社会的强者一方---------男方。导致的普遍结果一定是婚前不安的基本都是女方,而如果一旦在婆家“过多"考虑的女方,婚后,不安的就该是婆家了。于是乎,该条款似乎制造了一个新的矛盾。在婚姻建立初期,在经济上造成了“女攻男守”的“战斗”局面。双方战斗攻略也陆续出台。十分热闹。
在我看来,其实问题很简单,站在女人的角度,为女儿今后打算,我有如下观点。首先:也是重中之重的前提就是把女儿培养好,培养成为一个能自食其力的人。这是最关键的,也是解决问题最基本的前提。以此为前提,期待能和一个相互尊重的人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其次为孩子留下一片属于自己的“田地”----------一个不一定很大的不动产和一份保证其后半生最基本温饱问题财产。
说到不动产,自然是住房,他是一份能让其无忧快乐生活的信心,让女儿生活得有底气。
说到保证其一生温饱的财产,其实也不用很多,从现在开始给女儿买一份保障一生的全面的保险,从现在开始日积月累,无论从人身还是经济保值,经济顺利传承都一并得到了解决。
如果真正做好了以上两个大的事情,我想,女儿的一生虽不一定多么的富贵,但一定是幸福快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