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并购基金案例详解

一、并购基金的概述
并购基金是私募股权基金的一种,用于并购企业,获得标的企业的控制权。常见的运作方式是并购企业后,通过重组、改善、提升等方式,实现企业上市或者出售股权,从而获得丰厚的收益。从历史来看,美国五次并购浪潮为中国并购市场提供宝贵经验。下图可以看出
并购基金一般采用非公开方式募集,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从历史数据看,国内的并购基金一般投资期限通常为3到5年,国际上的并购基金从投入到退出一般需要5
到10年时间,年化内部收益率(IRR)可达到30%左右。
在投资方式上,并购基金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极少涉及债权投资。投资标的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优质企业。
并购基金投资退出的渠道有:IPO、售出、兼并收购、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
二、并购基金的运作模式
一般意义上,并购基金的运作模式一般是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然后对其进行一定的重组改造,持有一定时期后再出售。
从并购基金的投资策略来看,并购基金主要分为控股型并购基金模式和参股型并购基金模式。控股型并购基金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并购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是美国并购基金的主流模式。
(一) 控股型并购基金
控股型并购基金的运作模式强调获得并购标的控制权,并以此主导目标企业的整合、重组及运营。控股型并购基金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并购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是美国并购基金的主流模式。
控股型并购基金具有三个重要特征:
1.以获得并购标的企业控制权为投资前提
——并购人较易获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也才拥有实施并购后整合的决策力。
2.以杠杆收购为并购投资的核心运作手段
——国外成熟的金融体系为控股型并购基金提供了垃圾债券、优先贷款、夹层融资等多样化的并购金融工具,并高杠杆率使得投资规模和收益率随之获得提升。
3.以打造优秀整合能力的管理团队为安全保障
——控股型并购需要对标的企业可能进行全方位经营整合,因此需要具有资深经营经验和优秀整合能力的决策管理团队主导标的企业的一系列整合重组,提升企业经营效率和价值。因此控股型并购基金的管理团队通常包括资深职业经理人和管理经验丰富的企业创始人。
(二) 参股型并购基金
参股型并购基金并不取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而是通过提供债权融资或股权融资的方式,协助其他主导并购方参与对目标企业的整合重组,以小量资本为支点,借助增值服务和网络资源参与并购。通常参与的方式包括以下两种:
1.为并购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并购基金以比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更为灵活的方式提供过桥贷款,以较低风险获得固定或浮动收益。同时,可通过将一部分债务融资转变成权益性资本,实现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向标的企业进行适当股权投资。
——并购基金可以是已有并购企业的跟进投资者,也可以联合其他有整合实力的产业投资者为主导投资者,共同对被并购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整合重组,在适当时候通过将所持股权转让等形式退出。
另外,中国证监会极力主张尽快设立适合资本市场阶段发展的参股型并购基金,特别支持证券公司以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形式开展参股型并购投资业务。
三、并购基金的盈利模式
A、打包收购+并购转让
通过债务重组、破产重整以及管理升级,再整合其他的资产进行产业重新提升,然后通过并购进行转让。并购基金不一定是不参与IPO,可以整合私有化再IPO。
【举例】美国通用汽车,当时已经申请破产保护,并购基金进去,通过各种方式打包重新再IPO。
B、弘毅模式:整合上市
【举例】弘毅收购江苏的一家玻璃企业,再整合其他的六、七家玻璃企业,然后打包为中国玻璃在海外上市。由于控股,投资量大,收益也多。
C、中信产业基金模式:协助产业资本并购,实现完整进入退出过程
【举例】三一重工联手中信产业基金收购德国混凝土泵生产商普茨迈斯特的全部股权。实质上是杠杆收购,过程中配套有并购基金参与,中信可能通过给三一重工过桥融资,撮合一些并购贷款,帮助三一完成,之后占有一定的股权。因为高负债收购,这个股权拥有的总资产较大。
D、建银国际模式:并购借壳
借壳前在资产方先进行投资,再往上市公司里注入,因为借壳的资产规模往往比较大,赚的是相对收益,靠股票二级市场的差价来赚钱。如果股份比较大,未来还可以协助上市公司进行整合,不断往里装资产实现收益,这种方式是介于PE-IPO基金和并购基金的中间状态。
E、收购整合+换股转让
并购基金可以去收购一些资产,通过自己的整合,转让给上市公司,或者是通过换股的方式再变成上市公司的参股股东。
F、并购狙击模式
通过二级市场收购持有3%以上的股份,争取成为上市公司的董事,游说进行分立或者公司重组,以期价值能够不断的释放或者是管理上能够得到提升,股价能够得到进一步的提升。这样并购基金可以持有很多年之后退出。
四、并购基金的支付模式
随着并购融资工具或者并购支付工具的增多,比如过桥贷款、定向可转债、认股权证、垃圾债券或者推行股票分级制度,未来并购重组有很多种组合的方式,这样并购基金在操作过程中能够通过并购工具来实现收益增加或收益放大的效果。
五、并购基金的合作模式
目前国内并购基金的主要合作模式为PE+上市公司,双方优势互补,PE机构利用专业的资本运作与资产管理能力为并购基金提供技术支持,上市公司以良好的信誉背书为并购基金资金募集与后期退出提供便利渠道。
1、设立并购基金对上市公司的积极作用
(1)提高公司实力,提升公司估值
产业整合与并购重组,势必将增强上市公司实力,扩大上市公司影响。由于并购风险可控,预期明确,股价会有较大幅度上涨,大幅度提升上市公司市值。
(2)杠杆收购,占用公司少量资金
通过并购基金进行收购属于杠杆收购,上市公司只需付出小部分资金,且可以根据项目进度逐期支付,其余资金由并购基金管理人进行募集,即可锁定并购标的。
(3)充分利用投资机构的专业经验,规避各类并购风险
并购工作实施过程中一般可分为三类风险:实施前的战略决策失误风险;实施中的信息不对称风险;实施后的整合风险。PE机构具有先进的投资技术及专业的资产管理才团队,在行业分析、并购标的筛选及价值发现方面经验丰富;PE机构拥有高超的谈判技巧,保证在最佳时机、以最合理的价格收购目标企业;PE机构的上述优势可弥补上市公司在并购实施过程中的短板,规避大部分并购风险。
2、并购基金发起的出资比例及资金募集
根据PE机构及上市公司出资比例可以将并购基金划分为五种模式。
模式一:PE机构出资1-10%,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出资10%-30%,其余资金由PE机构负责募集
案例:九鼎投资与飞天诚信(证券代码:300386)
2014年12月30日飞天诚信与九鼎投资在上海自贸区联合发起设立上海温鼎投资中心,作为飞天诚信产业并购整合的平台,该基金将聚焦于信息安全产业链上下游相关标的公司并购与重组过程中的投资机会,致力于服务上市公司的并购成长、推动公司价值创造,并在与公司生态相关的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领域提前布局。
基金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一期规模3亿,存续期为5年。飞天诚信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1.5亿元,其余部分由合伙人共同募集。根据基金的投资进展,飞天诚信和九鼎投资可以追加投资,扩大基金规模。
优点:由于上市公司投入资金比例较大,对并购基金其余部分资金募集提供背书,资金募集比较容易;可以充分发挥PE机构在资金募集与基金管理方面的优势,无须上市公司投入精力管理并购基金。
缺点:上市公司前期投入大量资金,占用公司主业的经营性现金流。
模式二:PE机构出资1-2%,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作为单一LP出资其余部分
案例:九派资本与东阳光科(证券代码:600673)
2014年7月九派资本与东阳光科合作设立“深圳市九派东阳光科移动通讯及新能源产业并购基金”,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作为东阳光科产业整合平台,围绕东阳光科既定的战略发展方向开展投资、并购、整合等业务。
基金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基金规模为3亿元。九派资本做为基金GP,认缴出资0.03亿元,出资比例为1%,东阳光科作为基金LP,认缴出资2.97亿元,出资比例为99%。
优点:资金主要由上市公司提供,上市公司决策权利较大;未来获得的后期收益分成比例较其他模式并购基金高。
缺点:此类并购基金通常规模较小,无法对大型标的进行并购;并且绝大部分由上市公司出资,无法发挥资本市场的杠杆作用。
模式三: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与大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一并)与PE机构共同发起成立“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该公司作为GP成立并购基金,上市公司出资20-30%,上市公司与PE机构共同负责募集其余部分
案例:九鼎投资与海航集团
2015年7月21日,九鼎投资与海航物流集团及其旗下的天行投资发起设立天行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GP发起物流产业投资基金。该基金总规模200亿元,专注于投资物流产业内的细分行业龙头和创新型物流企业。
优点:PE机构与上市公司共同作为GP股东分享管理费及收益分成;
缺点:上市公司需要负有资金募集责任,作为基金管理人股东,面临着双重税收的问题。
模式四:上市公司出资10-20%,结构化投资者出资30%或以上作为优先级,PE机构出资10%以下,剩余部分由PE机构负责募集。
案例:金石投资与乐普医疗(证券代码:300003)
2014年8月25日,乐普医疗与金石投资发起设立“乐普-金石健康产业投资基金”,作为GP发起物流产业投资基金。该基金总规模10亿元,其中乐普医疗出资1.5亿元,金石投资出资0.85亿元,剩余资金由金石投资负责向结构化投资者募集,该基金专注于投资健康产业,主要包括医疗器械、设备、药物及其上下游产业投资;医疗服务行业(主要为医院)的收购及托管。
优点:由于优先级投资者要求的回报收益较低,因此利用较多结构化资金可以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杠杆效果明显;
缺点:结构化资金募集一般要求足额抵押或者担保,并且要求有明确的并购标的。如果银行作为优先级则内部审核流程较为繁琐,基金设立效率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