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资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解读与分析
(2019-10-25 10:17:55)
01董事长身份待遇问题
02薪酬绩效对标选择问题
实行市场化的薪酬自然就涉及到薪酬水平问题。薪酬水平的决定有历史水平、对标企业水平、增量业绩、内外部平衡等因素,而每个因素都有着争议。第一,企业领导对业务增长的贡献度。国有企业经营拥有的资源和政府背书同民营企业完全不在一个等级,同样的业务增量,其实经营班子的贡献程度区别很大。此时要考虑调节系数。第二,对标企业选择,市场上发展历史、规模和阶段等类似的竞争性企业很少,甚至说找不到,因此对标选择就有了样本差问题。因此,对标数量不能局限于1-2家,要有一定的对标规模,进行回归分析。第三,国有企业除了市场职能,还有着功能价值,比如说区域产业的孵化和带动,如果完全只从经济价值对标考核,会使得部分国企无法实现自己的价值定位。比如产业基金,更多是功能性任务,核心的价值在于产业的孵化,对其对标考核就不能太参照经济指标。因此,对标或者绩效指标设计需要增加功能价值。
03经营班子任期问题
04财务技术处理弹性问题
所有的财务结果是可以调整的,国有企业的业绩增长总是线性增长,为什么?绝对不是国有企业的发展是线性的,而是采取了财务调节手段,这些是在不违法与违规的前提下操作的,源于会计制度本身的弹性。比如生产企业存货的盘盈盘亏、持有代售金融资产的价值变动等。因此,市场化选聘经营班子成员,需要有配套的制约。虽然现在国有企业统一了会计的二级科目,但是具体可调整的方法还有很多。因此,需要对财务体系有更深化的规范。
虽然,政策存在一些难点,但是方向正确,在摸索中会逐步完善,真正激发企业的活力,促进国有企业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