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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率杂谈 |
人民日报搞错了结婚人数
何亚福
6月2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一篇题为《中国遭遇婚姻动荡冲击,婚外情成最大“杀手”》的报道说:“日前公布的全国民政事业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共有46.5万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较去年同期增长17.1%,平均每天有5000多个家庭解体。中国离婚率已连续7年递增。”
看了以上报道,我认为我国离婚率连续7年递增,确实值得关注和反思。毕竟离婚无论是对男方还是女方,都会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不过,当我继续阅读这篇报道时,对以下一段内容的数据表示严重怀疑:
“统计数据显示,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我国离婚人数和离婚率持续上升,近5年来增速明显,增幅高达7.65%。去年,全国120多万对夫妻喜结连理的同时,196万多对夫妇劳燕分飞。目前,北京、上海的离婚率已超过1/3。”
我的判断是,这句话是错误的:“去年,全国120多万对夫妻喜结连理的同时,196万多对夫妇劳燕分飞。”基本理由有如下两点:
其一,虽然现在中国离婚率比较高,但离婚人数还没有达到超过结婚人数这种程度。这篇报道也说了:“目前,北京、上海的离婚率已超过1/3”,这说明:即使是离婚率较高的北京、上海,离婚率也只是超过1/3,并没有超过结婚率。
其二,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平均每年出生人数有2000多万人,也就是1000多万对男女。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出生的人在近几年已到了结婚年龄,去年结婚人数怎么可能只有120多万对呢?难道绝大多数人都不结婚了?
为了验证上面的判断,我查了民政部网站公布的2010年4季度民政事业统计季报显示:离婚登记人数为196.1万对(符合这篇报道的数据),而结婚登记人数为1205万对。显然,这篇报道是把1205万对误认为是120.5万对了!
我又查了2011年1季度民政事业统计季报,数据显示:结婚登记人数为317.6万对,而离婚登记人数为46.5万对。可见,今年一个季度的结婚登记人数就有300多万对,那么,去年一年的结婚登记人数怎么可能只有120多万对呢?
众所周知,在当今中国,要办理结婚手续,只能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而要办理离婚手续,既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因此,谈到离婚人数,还必须注意一点:全国的离婚人数中,包括两大类:一是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的,二是在法院办理离婚的。例如,根据《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的数据:“2009年办理离婚手续的有246.8万对,比上年增加19.9万对,增长8.8%,粗离婚率为1.85‰,比上年增加0.14个千分点。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180.2万对,比上年增长12.0%,法院办理离婚66.6万对,比上年增长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