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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发生大规模恐袭事件,情治部门便成为千夫所指的对象。此次奥兰多枪击案亦同样。凶嫌马丁身份确定后,FBI很快便发现其曾两次被约谈和调查,一次是2013年,因其对同事作出过激评论而被怀疑涉恐,一次是2014年,其被怀疑可能与一名美籍自杀式袭击者有关。两次约谈均查无实证,不了了之,情治部门也因此再次背上防范不力的黑锅。
假如时光可以回溯,奥兰多惨案也许可以避免。假如基于两次调查的判断,FBI及时将马丁列入监控“黑名单”,马丁断无犯案的机会。假如对马丁行动加以适当约束,吊销持枪执照,案犯不可能顺利获取枪支弹药,即使犯案,也不会造成五十死、五十三伤这样惨烈的结果……但对于已经发生的枪击惨案,这一切均为时已晚。FBI、中情局作为反恐职能部门,确未尽到职责,确有工作疏失。
但把这一切都归咎于情治部门也有失公平。如果没有枪击惨案的发生,人们可能永远不会知道情治部门对恐嫌采取了预防措施,也永远不会知道由于情治部门的行动,避免了一场震惊世界的恐袭行动。类似情况是中情局、FBI常态工作,破获的恐袭案件可能不胜枚举,但由于没发生,也就没人关心。人们有兴趣的是那些已经发生并造成重大后果的恐袭,也往往据此评价情治部门工作是否到位。
情治部门何尝不想提高情报获取能力,把一切恐怖行动消灭在萌芽之中。但其提高能力的同时却遭遇人权、法律、理念等等诸多掣肘,令其行动寸步难行。近年来广受关注的“监控门”、关塔那摩虐囚事件、网络巨头软件设计中的“后门”之争等等,莫不都与职能反恐部门的行动有关。而相对于偶发性的恐怖袭击,社会多选择法律至上、人权自由、保护私隐的道义高地,在安全与自由的天平上,民众明显倾向于后者。这便是社会现实,也是情治部门的尴尬。
但令情治部门尴尬的还远不止这些。近年来,国际恐怖主义已完成传统向新型的转化:从组织形式上,新型恐怖主义是机动灵活的小股游击队及具个人色彩“孤狼”;从人员构成上,由过去的极端伊斯兰群体,转变为新移民和白人;从袭击地域上,也从域外国家转向西方本土。情治部门工作方向、方式的调整,显然未能跟上飞速变化了的反恐现实。
反恐是一场不对称战争。“百密”之中尚有“一疏”,更何况FBI织就的“反恐网”远未达到“百密”的理想状态。一方面,新型恐怖主义具有复杂性、偶发性,更难防范打击;另一方面,职能反恐部门应对乏力,情报获取能力日渐下降。这正是现代反恐的现实,也是情治部门的最大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