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围绕着“常回家看看”入法一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自认为不惑的我,也旋入思索……
昨天,在《老年文摘报》上看到邢振龄先生的水墨小品:白发苍苍的老妈妈,柱着拐杖,站在房前朝着院门向前方默默地眺望,目光里包含着热切而无奈……
“儿去方几日,却似久未归。阿娘倚门望,红日又西坠。”
在阿娘那布满沧桑的脸上,我似乎看到了已经辞世的母亲。她在珍宝岛硝烟弥漫的时候,就这样远远地送我从戎,四十余载金戈铁马搏击的时日,她也是这样的倚门企盼游子的归来……
在妈妈饱含思儿归来的眼睛里,我读懂她那舔犊之情,听到了思儿念孙的心声。可我也听到了令人心寒的诡诈与撕人心肺的哀嚎…
“虚”。让我“常回家看看”,你就得给我“看看”的假,现在的探亲假那够“看看”?诸位,你看那大江南比青山人涌,大河上下碧波人潮中又有几位老者……
“忙”。是啊,酒吧、夜总会、歌舞厅、电影院,还有那情人节、愚人节、圣诞节、平安夜……熙熙攘攘的都是不忙的老人吧!公交车上,你__老人你站着,我年轻,我比你累;上下班时,买菜你还出来,晨练你还乘车,这个时段属于我们年轻的“忙人”。
“难”。路程远,行路难。是啊,遍地宝马香车那有年轻人开的哟,在大洋彼岸的黑夜给你个你付费的电话,误了我多少睡眠?胡主席出访时应对“回家看看”搞点“给力”的交涉才行!
“缺”。缺银少金。你入什么法么,你给“回家看看”的钱了么?没钱怎么“回家看看"?那是你的家,你老了,啃光了你,“看看”能“看”出我需要的什么呢?
林林种种的论调,形形色色的人。
“回家看看”之所以入法,就是因为有这些林林种种和形形色色。诸君各位,不是吗?
已经沦丧的道德不需要遮羞布,久违的忠孝亲情就是需要法律“给力。”
当然这是中国人的悲哀。
可这怨谁呢?“子不孝,父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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