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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亲历(三)
若干日子过去了,涨钱的事没了音讯。同事们都遗憾的说:“给你们涨钱还都不乐意,得,这回不涨了,让你们闹。”是啊,不同意就不执行方案呗,不执行可不就还按原来的钱数发呗,按原来的可不就不涨了呗。于是觉得员工闹得很无理,闹了半天一分不涨了,还不如不闹呢。不知道那些职工代表们有何感想。
突然一日,接到通知参加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涨工资的事。不解,问:什么叫通过涨工资的事?回答:就是去开会,让投票的时候投同意。不讨论也不协商了。问:要是不同意呢?回答:不知道。
呵呵,拖了两个多月的事终于有了下文,但却是这么个下文。不过,有了上次职工代表大会的经验,我不确信这些职工会听从这个有些强制的通知,直觉告诉我这次会又要有的瞧了。
有了上次会的经验,为了避免再次成为众矢之的,工会主席竟然一言不发,一位工会委员(总经理助理)作了主持。总助(呵呵,我们部门的,有咨询经验噢)开场白:“在投票前我先说两句,我觉得我们职工在现有的管理体制下仍然是弱势群体,在没有特殊保障的前提下抵制工资调整方案是没有意义的。比如我们上次的会议没有通过这套方案,结果是方案晚执行,要早执行的话现在大家都按涨完的钱拿两个月工资了。我们工会呢也把上次咱开会的结果向董事会汇报了,尽了我们工会的职责,这次开会呢我们就传达一下董事会回复的意见。董事会在充分了解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对上次的工资方案进行了调整,并且下达了新的工资调整方案。方案内容是这样的:员工和主管级在原有工资基础上每月涨70元,部门经理、总监和高级经理每月涨100元。福利都一样,把以前的各项合在一起,统一发400元,应该是每月涨了70几元。测算下来公司的每年工资总额增加127008元,比现在增长11.16%。方案说完了,我们一会儿投票。投票前呢我再多说几句,这次投票呢我希望大家最好是投同意,并不是我向着管理层,强迫大家同意。而是我觉得投了不同意对大家也没什么好处,反倒和管理层闹得很僵,如果不闹成这样有些条件管理层本来可以答应的,现在反倒没商量了。大家都同意通过方案呢,从这个月开始工资就按调整后的发放。如果不同意呢,这次董事会也说了,方案不再修改也不再讨论了。同意方案的上人事部签字,这个月就按调整过的发工资;不同意的不签字,就还按老工资发。我该说的也都说完了,下面咱们开始投票吧。”
工会主席开始发选票,非正式组织的领袖开始发言(每次都是她带头的):“谢谢,挺辛苦的,说的嗓子都哑了,你先喝口水。刚才你说的我有几点不同意,我发表一下我的意见。第一,你说我们职工是弱势群体,这个我不同意。我们怎么就弱势群体了。董事会说什么是什么,还不讨论了,就执行。那我们不同意,工会是不是有权利组织我们罢工呀!”
总助:“你说的这个原则上可以,但是审批手续很麻烦,根本批不下来。”
“劳动法说了工资调整等重大事项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我们不通过就执行,要不工会出钱咱也请个律师,他们是不是违反劳动法了。”
总助:“请了律师也没用,公司从操作程序上并没有违法的地方,工资低也不违法,只要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就行。你要打官司,总得先想好告什么吧。告给你发的工资太低,管理层工资太高,人家根本不立案。”
“还有就是你说你们工会尽职了,我觉得没有。上次我们向董事会提出了三个要求,董事会怎么都没回复,你们工会是不是也应该向董事会要个回复呀。”说着拿出一张联名签了字的纸,上面写着:“1、要求公开总经理工资及奖金提成方法。2、要求公开销售部工资及奖金提成方法。3、要求将公司2月份工资条向上级工会组织公开提交。”(职工很厉害!!!)
总助:“我也觉得我不称职,要不你们把我撤了得了。当初也不知道怎么着就被选成工会委员了。”
“撤你职我们没权利,不过你要是觉得你不称职,你可以引咎辞职。但是在你辞职前你得把刚才说的事给我们办了,至少你现在还是工会委员。”
……
越说越离题,我签了选票离开会场。
涨不涨工资好像已没有太大的意义,倒是整个过程成了一个非常好的管理学案例。我想这种情况不会只在我们一家公司发生,每家公司涉及敏感问题改革时都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先人已经说了难题留给咨询公司解决,但是无奈企业还是愿意自己整。涨工资尚且如此,要是赶上经济衰退要降工资,想想吧,会是怎样的场面。
不禁想到我们在攀枝花做的HR项目,公司远比我们公司复杂,人也多,改革力度比这个要深得多,好像局面控制的还可以,成就感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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