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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想到为人父母居然不用经过考试,就觉得真是太可怕了

(2016-11-24 22:24:14)
标签:

杂谈

本文转自公众号:再深一点 ID: deeperplease

今天刷微博,小小琪被一起虐童判决案的结果震惊了。

事情是酱紫的:珠海一小学生玲玲屡遭继母虐待。

继母的手段极其残忍:

用不锈钢杯子砸伤玲玲的额头

用衣架、竹竿、铁棍、挖耳勺、缝衣针等殴打

甚至用扳手敲断玲玲的门牙

小孩的身上,几乎找不出一块完好的皮肤。

一想到为人父母居然不用经过考试,就觉得真是太可怕了

一想到为人父母居然不用经过考试,就觉得真是太可怕了

一想到为人父母居然不用经过考试,就觉得真是太可怕了

​写不下去了……

难以想象,继母当时怎么下得去手。

可最后的判决结果却是:继母被判一年,缓刑两年

所有人都出离愤怒了。

为什么要缓刑?这真的不是在纵容恶行么?

一想到为人父母居然不用经过考试,就觉得真是太可怕了

一想到为人父母居然不用经过考试,就觉得真是太可怕了

一想到为人父母居然不用经过考试,就觉得真是太可怕了

​小小琪查了下报道的原文,发现法院从轻判决的原因有三:

1、玲玲的父亲为继母求情

2、继母本身有坦白情节,并取得了被害人玲玲法定代理人的谅解

3、尽可能的维护整个家庭的利益,特别是二人还有一个幼子。

综上所述,法院酌定进行了从轻处理。

这样的说法,看上去很有人文关怀。人家亲爹都原谅了,他们还有其他孩子,重判虐童的继母,其他人怎么办?你还要我怎样?

以和为贵嘛。

和你麻痹。

如果谅解有用,还要法律干什么?现实已经足够打脸好么?!

这是小小琪随手百度的案例,连翻页都不用。

一想到为人父母居然不用经过考试,就觉得真是太可怕了

​一个孩子打成重伤才轻判,非得等到打死才入刑?

中国的法律已经给予父母太多的特权了。

在中国,未成年人监护一直被认为是“家事”而非“国事”,对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伤害事件,法律一直强调“和为贵”

2014年5月,广东省河源市某小学一名男生惨遭继母暴打。小孩子遍体鳞伤,家人没反应,最后还是老师报的警。

最后的结果却有一种无奈的心酸:

“警方责成居委会批评教育好涉事家长”。

即便入刑,法律也会以“考虑未成年人未来成长问题”这种理由,做出轻判。

可问题是,忽视虐童犯罪恰恰是对人渣的纵容,才会导致如今虐童屡禁不止。

全国妇联2013年出版的《新时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研究》显示,中国家庭虐童的状况十分严重,10~17岁儿童遭到父亲和母亲家暴的比例分别为43.3%43.1%

比这种法律更可怕的,是人心。

在爱的名义下,有些父母觉得自己的小孩可以随意处置,怎么打骂都不过分。

这些人还不在少数。

2014年广州市妇联发布《广州市反家庭暴力情况研究调查报告》显示,60%的受访者认为家长打骂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根本不属于家庭暴力行为。

还记得去年举国震惊的南京虐童案么?

一想到为人父母居然不用经过考试,就觉得真是太可怕了

​检察院一开始做出了不批捕的决定,理由他们召开了一个社会听证会,出席听证会的19人中,其余12人均建议不予批捕,理由更是荒唐得可笑:

“如果是这样一个伤情就逮捕,就类似的我们搜罗一下南京,有多少这样的家长要被逮捕。

一个孩子被毁成这样,你们居然还在担心自己会不会被抓?

更何况,有些虐童案,原因连爱都谈不上。仅仅是因为父母自己无法控制情绪,家里受气,转头就拿孩子撒气。

一想到为人父母居然不用经过考试,就觉得真是太可怕了

​是父母自己无能好么?!!

除了对弱者暴力,他们一无所有。

傻逼的社会舆论一样是可以绑架法律的。多少人渣至今仍在遥逍法外,有恃无恐。

套用王尼玛的一段话:

青少年暴力犯罪比例如此之高,又是殴打又是拍裸照,还传到网上到处都是,得不到严厉的惩罚,这叫法不责少

老年人个种碰瓷,明明就是标准的敲诈勒索罪,就因为是老人,没有见到几个被判刑的,往往是进行批评教育了事,这叫法不责老

有的地方拐卖妇女,全村人帮着看住不让跑啊,明明就是集体的绑架罪,也没有看见哪次把全村人都逮捕了,这叫法不责众

可是,当我们对这些如此丧心病狂的行径进行宽赦的时候,谁来为那些悲惨的受害者负责呢?谁又为社会的正义负责呢?

一想到为人父母居然不用经过考试,就觉得真是太可怕了

​我不知道还有多少像玲玲一样的孩子,在最快乐的年纪,就背负了可能延续一生的阴影。

我只知道,为人父母居然不用经过考试,真的是太可怕了。


<  END  >

一想到为人父母居然不用经过考试,就觉得真是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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