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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引大V袁立微博提醒:“水客妈妈”往返携带超出规定的物品属走私

(2016-10-10 22:17:53)
标签:

杂谈

微博大V、演员袁立今天(10月10日)发了条微博,却被@12360海关热线 拿来做了反面教材。

微博内容是这样的:“妈妈把孩子送到香港上幼儿园,小学……每天深圳香港来回,平时也到香港的上水釆购奶粉,燕窝……拿回深圳或淘宝上卖,赚差价,贴补每天深圳香港的交通费及家用。”

http://i.guancha.cn/news/2016/10/10/20161010210910473.jpg

点击可查看大图

再次转发微博时,袁立自称“水客妈妈”。

http://i.guancha.cn/news/2016/10/10/20161010211028908.sina.png

“所谓的‘水客妈妈’往返购买携带超出规定的物品谋取差价利益,属走私行为,会被追究法律责任”,@12360海关热线 在转发袁立微博时这样说,还强调“cosplay什么不好……扮水客,误导群众,教坏”。

http://i.guancha.cn/news/2016/10/10/20161010211028589.sina.png

据观察者网查询,12360(而非铁总的12306),是全国海关系统统一的社会公益服务号码。

今年2月,中新网曾报道,深圳罗湖海关查获一宗利用跨境学童作掩护,走私平板电脑入境的案件。

http://i.guancha.cn/news/2016/10/10/20161010211728514.jpg

http://i.guancha.cn/news/2016/10/10/20161010211728219.jpg

类似案件也并不罕见,每天,逾万名跨境学童从深圳往返香港上学,但一些无良家人或保姆勾结不法分子,利用学童走私。

2015年12月29日,该关查获两名旅客利用同行学童走私燕窝入境,在三名学童书包内查获燕窝共17盒,重8.5千克,当事人承认是帮他人带货以赚取带工费。

2014年4月14日,深圳皇岗海关于两个小时内,连续查获8宗深港跨境学童利用书包藏带电子产品入境的案件。

(观察者网综合新浪微博、中新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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