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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来解释一下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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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实体唱片死活卖不出去。我和李志做了李志的官网http://www.lizhizhuangbi.com,第一代。想法就是自由下载,自由付费,觉得好就打点钱到支付宝,觉得不好一分不要。有点儿网络卖唱的意思。可关注到数字音乐的同时我们也发现,在实体碟卖不出去的同时,大量网络平台都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李志及其他独立音乐人的音乐。各位可能不是从事这个行业,或是以来音乐吃饭的人。那么我来打个比方,这个感受就像是,我自己家养猪种菜,给饭馆偷去做成菜,一份一份卖。而我自己连明年的猪饲料和肥料钱都没了。无以为继。
虾米是我们发现的第一家,人民币可购虾米币,1虾米币=下载一首歌曲。于是我们沟通,要求给予尊重。当然,公司不理不睬,几乎完全无视我们的诉求。在2010年,哪家网站上放独立音乐人的音乐还会征求同意?放你上去就给你面子了。帮你传播你还想怎么样?李志咨询了一圈周围从事独立音乐的朋友,大家都表示,什么?虾米放了我们的音乐都没告诉我们啊。于是大家联合起来给虾米发了一封公开信。虾米在舆论下隔天就下架了,并且在网站上进行了诚挚的道歉。前因后果,大致如此。不赘述。
在这之后,我和李志几乎和国内所有音乐平台打过交道,包括QQ音乐,多米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Songtaste,百度音乐,九天音乐,Jing.fm,豆瓣音乐等等等等。一直到今天我们还在持续做这样的事情。经过律师从中间沟通,大部分音乐平台的反映有3种:
1. 哎呀我们联系不到你,抱歉抱歉。
2. 嗨,我们也不都是为了推广你的音乐吗?多一个传播的平台对你有好处。
3. 没有任何反映,装死。(例如,为此,我们曾经把对QQ音乐的律师函发到了马化腾的办公室)
这些事情持续的时间很长,我们也没有发公开信。所以不知情的朋友普遍认为,李志只是和虾米有矛盾。实际上,这么多家网站里,李志和虾米的老板还算认识,其他家才叫完全不熟。
从2012年开始至今,经过不懈的努力(包括李志,也包括业内其他人物),还有外部客观条件的变化,比如百度的侵权案败诉。数字音乐的版权收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我们团队开始和多米(1年后终止),京东数字音乐,网易云音乐,天天动听,豆瓣音乐人,百度音乐人合作版权。2014年,虾米和我们重新谈了版权,并且以版税分成保底的条件邀请我们入驻虾米。
说了这么多,我其实只想说一句。我们的目的从来都不是跟某一家公司或某一个产品死磕,我们需要业内重视音乐人的付出,并且在想尽所有的办法创造一个模式,一个独立音乐人靠音乐也能生存的模式。
虾米放出诚意来解决版权问题,我们一定会接受。在我眼里,没有江湖恩怨,只有对,或者不对。
希望这个回答不要让大家觉得太装逼。
文/迟一点,来自知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