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限期卖羊”令念歪“封山禁牧”经

(2016-08-09 16:05:47)
标签:

杂谈

        近日,山西蒲县多户山羊、绵羊养殖散户接到通知,政府要封山禁牧,要求限期10天内把羊卖掉,否则就要罚款。突如其来的“卖羊令”让农户难以接受。迫于压力,他们有的把羊贱价卖给羊贩子,有的则赶着羊群、拖家带口离开蒲县,等待羊价上涨再卖出。(88日《中国青年报》)

        封山禁牧旨在减少植被破坏、防止水土流失,其环保惠民的政策善意毋庸置疑。但生态保护绝不意味着可以罔顾百姓利益,“封山禁牧”更不能异化为此地无羊的“卖羊令”。“限期10天卖羊,否则就要罚款”的一纸通告,不仅折射出行政之手干预市场的权力任性,也实质上念歪了“封山禁牧”的好经。

        念对“封山禁牧”环保经,必须正确解读和清晰界定其政策意涵与实施边界,透过山西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院长刘文忠教授的一番话:“封山禁牧是针对规划的林地、草地禁牧,对于除此之外的农田、草地、坡地等不算林地的,不应该属于封山禁牧区,可以放牧;山羊的脾性是放牧为好,绵羊圈养效果要比山羊的好,但也并非山羊就不可以圈养。”人们不难窥测出“封山禁牧”当属区域性的政策限制,并非一概而论地不允许放牧,更不能等同于强制性和一刀切的“卖羊腾舍”。“限期10天卖羊令”,显然是误读和扭曲了政策本意。

        在如今“限期卖羊”的强制语境下,人们不得不忍痛割爱地贱卖羊群,亦或是离乡背井地携羊逃亡。而这令人扼腕的一幕,与两年前该县“鼓励农民发展养殖业”的政策扶持,无疑形成鲜明对比。借政策东风,村民席全保曾以自筹、贷款、借款等多方凑来的十多万元,建起羊圈,买回80多只羊,并牵头成立蒲县建鑫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可如今政府一句话却要村民强行卖羊,这朝令夕改的决策性逆转,如何让政府形象取信于民?养羊户合理合法的养殖权利谁来保障,由此可能蒙受的经济损失又该怎样补偿?

        其实,翻开《山西省封山禁牧办法》,并不缺乏具体操作的底线与原则:“封山禁牧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划定的林地、草地等区域进行封育并禁止放养牛、羊等人工饲养的草食动物的管护措施。”“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以封为主、禁牧与圈养、恢复生态和保护农民利益相结合的原则。”这里既没有赋予政府逼农民卖羊的干预权力,更明确提出了“保护农民利益”的政策要求。基于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依法行政原则,“限期10天卖羊令”显然属僭越权力的乱作为和以卖代管的懒作为。

        善政当善为,好经勿念歪。“封山禁牧”考验的是政府执政理念与管理智慧,理当不忘初心、妥善实施,尤其莫忘为民宗旨、政府诚信和决策科学。围观“限期10天卖羊令”,不能止于就事论事的行为矫正,更需从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民生观等的思维深处,检视地方政府的认知短板与决策疏漏。


声明:“今日快评”栏目旨在提供公共舆论平台,所刊发文章并不代表本报观点。

湘潭晚报2016年8月9日 A2版        作者:张玉胜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