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东福利院宿舍区的住户拨通湘潭晚报新闻热线58266666反映,隔壁中翰财富广场的住户多次高空抛物,让仅一墙之隔的他们整天提心吊胆。
居民投诉:隔壁小区高空抛物
7月19日上午,记者来到福利院宿舍区,居民告诉我们,近期已接连发生两起高空抛物事件。一次发生在7月3日16时左右,小区6楼的住户骑着摩托车从外面回来,当行驶至围墙边时,突然好几个啤酒瓶从天而降,有3个落在了福利院宿舍区,其中一个不偏不倚砸在了这位摩托车司机的头部。
“幸亏他戴了摩托车头盔,瓶子砸到头盔后,掉在了背部,伤得不算严重。要是没戴头盔,后果将不堪设想。”宿舍区2楼住户陈女士说,她现在回想起来仍觉得后怕,事发时她才上楼,“如果再晚一点点上楼,恐怕我也中招了。”
7月16日14时,中翰财富广场再次上演高空抛物。“当时我在传达室,突然听到一声巨响,跑出去一看,五六块木板子重重地砸在了宿舍区的围墙边。”住户王先生说,“这栋楼(中翰财富广场)有20多层高,扔东西的应该在10楼以上。”庆幸的是,当时正值午休,小区里没人走动,所以没伤到人。
物管回复:将加强宣传、管理
为避免此类危险事件的再次发生,记者找到了中翰财富广场的物业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说,高空抛物也是令他们头疼的一件事,事情发生后,他们进行了排查,并在一间空置房中找到了与7月16日抛下的木板一致的东西,可能是有人闯进来扔的东西,目前已督促业主将这间空置房的门窗封死,不让外人私入。
与此同时,他们还在小区楼道口张贴了禁止高空抛物的标识,在业主来客服中心缴费时,做到勤提醒。今后,他们还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做好宣传、劝导工作,尽量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律师意见:肇事者难定,整栋楼业主或将连带担责
在我市,小区高空抛物的现象时有发生,绝非中翰财富广场这栋楼。那么,高空抛物一旦造成人员损害,将如何追责?
对此,湖南湘剑律师事务所的罗薇律师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言下之意,如果找不到肇事人,整栋建筑物的业主可能面临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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