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对一双儿女漠不关心 他要求“断绝”儿女与她血缘关系
(2016-03-23 11: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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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对一双儿女漠不关心
他要求“断绝”儿女与她血缘关系
□ 调解员: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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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夫妻离婚后儿女与父亲生活,可以起诉母亲要求支付抚养费用
□ 调解员: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解除的
■记者 吴珊 通讯员 郭勇
3月21日,谢志坚(化名)带着4岁的女儿,来到了湘潭县司法局青山桥司法所。“我要求孩子们与她彻底断绝血缘关系!”谢志坚口中的“她”叫李艳红(化名),虽然已和她离婚半年,但谢志坚说,他和孩子们无法忘记,李艳红给他们造成的伤害……
父母离婚 殃及子女
谈起前妻,谢志坚沉默了很久。他慢慢地抬起头,眼睛里全是血丝,握着拳头的手背上的青筋清晰可见。“跟她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错误,现在我只想我的孩子远离痛苦!”
不尽母亲义务 想要断绝关系
李艳红离家之后,经常几个月也不回家。为了照顾一双儿女,谢志坚无法继续打工,他又当爹又当妈,含辛茹苦地把孩子拉扯大。
律师:血缘关系无法解除 抚养赡养都是义务
虽然对谢志坚和他的儿女充满了同情,但调解员告诉他,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只能通过与李艳红沟通,让她多考虑孩子的成长与感受,抽出时间关心孩子。湘潭县司法局公证处的负责人也表示,不能对有血缘关系的母子做解除关系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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