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已启动投保工作
仔细看看这篇可解决3大疑问2
一般意外伤害保险可单独投保,也可与附加“三个指定”意外伤害保险组合投保
一般老年人可联系乡镇、村、街道、社区负责民政工作的专员统一代办
记者 范彭军
(资料图)
今年,根据省民政厅的部署,我市推出了养老机构责任险,并将全面铺开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之前,本报对两个险种所涉及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受到了不少老年人的关注。近段时间,部分老人与我们取得联系,反映在办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疑问。2月17日,我们走访了市民政局老龄办,及合作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请相关负责人解答大家提出的疑问。
疑问一
附加的“三个指定”意外伤害保险是必须购买的吗?
老年人身体机能下降、腿脚不便,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健康的风险概率大大高于其他年龄群体,为了提高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省老龄办和中国人寿湖南省分公司合作,共同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杨立红介绍,《湖南省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承保方案》中包含“一般意外伤害保险”(每年保费20元),及附加“三个指定”意外伤害保险(每年保费10元)。
一般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单独投保,或与附加“三个指定”意外伤害保险组合投保,每个方案最多投保4份,最高保额12.8万元。
疑问二
公交车上发生意外属于理赔范围吗?
“老年人发生意外无保障也引发过一系列社会现象,比如老年人乘坐公交车时遭遇拒载。这就是因为一旦老年人在车上发生意外,公交车方面比较担心赔偿问题。”市民政局老龄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三个指定”意外伤害保险就是针对这些社会现象设计的,“三个指定”是指指定场所、指定活动、指定交通工具。
“其中指定交通工具包括公交车、营运客车、出租车、地铁(城铁)等,如果在这些区域发生意外,当事人购买了每年30元的保险,最高保额为3.2万元。”杨立红说。
疑问三
特困老年人由政府统一投保,一般老年人如何办理投保?
杨立红介绍,根据省公司老年人意外保险工作要求,目前暂不受理“个人投保出单”。采取的是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村委会等“统一投保、统一出单”的方式投保。根据客户单位需求,可配套打印个人保单凭证。
一般老年人可以联系乡镇、村、街道、社区负责民政工作的专员,由民政专员统一代办,或是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负责老年意外伤害保险的业务代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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