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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将撤并3个乡级建制

(2015-11-18 16:17:01)
韶山市将撤并3个乡级建制

记者 范彭军 通讯员 文韬

        11月17日,从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传来消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民政厅正式下发了《关于同意韶山市乡镇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湘民行发〔2015〕24号)文件,韶山市成为这一轮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中全省首批、湘潭市首个完成乡镇合并工作报批任务的县市区。

        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0月,湖南省启动了新一轮全省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湘潭市将合并8个乡镇,减幅约15%;合并建制村500个以上,减幅为38%。

        在这一轮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前,韶山市辖清溪镇、银田镇、如意镇、韶山乡、永义乡、杨林乡、大坪乡7个乡级建制。16日,湘潭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韶山市乡镇区划调整的请示》,并于当天得到了批复。根据这一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韶山市共撤并3个乡级建制,其中:原清溪镇、原如意镇、原永义乡成建制合并设立清溪镇,总面积达到71.16平方千米,总人口为4.85万人,镇人民政府驻迎宾路27号(原清溪镇人民政府驻地);原韶山乡、原大坪乡成建制合并设立韶山乡,总面积达到85.2平方千米,总人口为3.44万人,乡政府驻竹鸡(原韶山乡人民政府驻地)。这次乡镇区划调整工作完成后,韶山市现辖清溪镇、银田镇、韶山乡、杨林乡,共计2镇2乡。

韶山市将撤并3个乡级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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