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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城区公租房实物配租工作全面启动 四类对象优先分配 大批住户有望下月中旬住上新房

(2015-11-12 15:07:56)
2015年城区公租房实物配租工作全面启动 
四类对象优先分配
大批住户有望下月中旬住上新房

■ 记者 马青松 通讯员 何音

2015年城区公租房实物配租工作全面启动 <wbr>四类对象优先分配 <wbr>大批住户有望下月中旬住上新房和谐小区已经竣工交付(记者 陈旭东 摄)

        本报讯  “这次实物配租,城区共有677套公共租赁住房。”11月11日,我们从市房产局了解到,2015年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启动,房源主要集中在和谐、德馨两个高层小区内。

配租房源以新房为主

        在11月5日召开的市城区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会上,下发了《2015年湘潭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案》。

        这次实物配租,共有677套公共租赁住房,按地理区位,分雨湖区和河东地区(含岳塘区、高新区、昭山示范区)两个片区进行。雨湖区实物配租房源共285套,河东地区实物配租房源共392套;房源主要集中在新竣工交付的和谐、德馨两个高层小区内,也包括今年以来腾退、清理、收回的其他小区零散房源。

        按照规定,轮候家庭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分配房源或签约入住的,视同自动放弃本次实物配租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四类对象优先分配

        让真正需要的人住进保障房。为确保通过审核的轮候对象顺利入住,在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中,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适当优先相结合,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统筹兼顾、适当平衡相结合”的“三结合”原则。

        市房产局住保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四类对象可优先分配。对2015年1月1日以前申报的轮候对象,作为第一优先顺序配租。对2015年1月1日以后申报的轮候登记家庭,遵循低保无房户、重疾重残等家庭优先的原则进行分配,对本次未分配到住房的轮候对象,可在下一批房源交付时继续参加分配。

        另外,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省市重点工程项目被征拆户、破产改制企业困难职工,也在优先分配范围。

分配工作四个步骤有序进行

        整个实物配租工作,分为指标分配、房源配租、结果公示、签约入住四个步骤有序推进,将于2015年12月中旬左右完成。

        目前已完成指标分配,将待分配的实物配租房源指标,科学分解到雨湖区政府、岳塘区政府,高新区、昭山示范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下一阶段,将分三步依次产生实物配租拟分配名单、正式分配名单和住户匹配房源。一大批住户有望于12月中旬左右陆续乔迁新居。

        市房产局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房产局政务公开网公布审定后的实物配租结果,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2015年城区公租房实物配租工作全面启动 <wbr>四类对象优先分配 <wbr>大批住户有望下月中旬住上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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