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手机社交平台招嫖,“野鸳鸯”宾馆被抓

(2014-10-23 10:03:34)

手机社交平台招嫖,“野鸳鸯”宾馆被抓

 

记者 宋锴

 

    在手机QQ、微信、陌陌上搜索附近的人,常有衣着暴露的美女照片,添加好友成功后,对方就会赤裸裸地询问是否需要“情色服务”。

 

    10月22日上午,岳塘警方讲述日前查获的一起嫖娼卖淫案时说,这些人利用手机社交应用平台招嫖揽客,通过网络“下单”,线下付账和“交易”。他们在网上发布的一些性感自拍照,也并非本人。

 

    26岁的蒋沛文(化名)是湖南新化人,她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外闯荡,很喜欢在网络上交友聊天。10月17日晚上,微信上一位刚认识的男性网友,主动要把蒋沛文介绍到湘潭一家KTV上班。

 

    因早已厌倦闲在家中的生活,她简单问了几句后,第二天动身并到达湘潭。可是,对方并未带她去应聘,而是把她带到河东宝塔路一家宾馆过夜。

 

    19日上午,这位男网友劝她兼职从事色情服务,蒋沛文并未拒绝。当晚8点多,湘潭县一名男青年聊陌陌时,通过搜索功能,发现一公里以内有一个叫“婷婷”的美女。

 

    照片上,女子穿着T恤和黑色内裤半躺在床上,长相秀丽。

 

    来了兴致的他,还按照“婷婷”的提示,加了一个QQ号,和对方聊了起来。点开空间,文字的暗示性很强,图片也很露骨,还留有一个手机号,明码标示着“包夜”等价格。

 

    晚上9点,男青年来到指定的宾馆时,发现真人和照片不一致,但他仍谈妥了“服务价”。两人在宾馆的房间内聊了10多分钟,民警就来了。

 

    岳塘公安分局宝塔派出所民警说,由于警方严打,这些年,KTV、酒店的失足女都开房单干,通过手机QQ、微信、陌陌等手机社交应用平台揽客。而在“交易”过程中,嫖客遭遇骗钱、敲诈,卖淫女遭遇抢劫等情况并不罕见。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